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延长假期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是为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而制定的法规。2020年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自即日起实施。
政策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
内容解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0年1月24日至30日为春节假期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受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继续放假。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3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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