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决定
1987年06月0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决定是国务院于1987年06月06日发布,自1987年06月0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1987年6月6日)
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林业部直属的大兴安岭森工企业,发生了特大森林火灾。这场森林大火,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
这起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纪律松弛、违反规章;制度、违章作业和领导上严重官僚主义所造成的。这次火灾充分暴露了这个地区护林防火制度和措施很不落实,防火力量严重不足,消防设备、工具和手段准备很差,以致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彻底扑灭,小火酿成大火,造成了建国以来损失最为惨重的特大火灾事故。这次大火不仅烧掉了许多森林资源,而且烧毁了城镇、民房、贮木场、仓库和火车站,造成职工、居民死亡193人,伤226人,使许少人丧失了家园。这次火灾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还难以完全计算清楚。要将这样大面积火烧后的森林恢复起来.没有相当长的时间是难以办到的。这场大火给这一地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也是严重的。
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部的主要职责之一。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林业部领导对这项重要工作没有给予应有重视,也没有吸取近年来频频发生森林火灾的教训,对国家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这是严重的官僚主义和重大的失职行为。林业部主要负责同志对此负有不可推诿的重大责任。但是.从这场大火燃烧起,一直到彻底扑灭的25天内,林业部主要负责同志没有任何自我批评和检讨,只是在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评后,才作了表态性的检查。
为了严肃认真地处理这次火灾事故,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
一、撤销杨钟的林业部部长职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责成林业部和大兴安岭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对这次特大森林火灾进行认真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国务院。
三、国务院对在这次特大火灾事故中死亡的人员表示沉痛的哀悼,对受伤人员和和死亡人员的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并将采取措施组织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四、国务院高度赞扬在这次灭火抢险斗争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森林警察、公安消防人员和职工群众以及有关部门,并责成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对军队和地方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责成林业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林业企业的防火制度、防火组织进行认真整顿,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并落实到人。要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对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对防火队伍、设备、工具和手段要进行充实和加强,彻底改变极其薄弱的状况。
国务院认为,多年来,林业系统的全体职工,包括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的职工,在艰苦的条件下,为我国林业资源的开发作出了重大贡献。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必须看到林业部领导工作中存在的严重失误,他们特别应当从南方森林乱伐,北方森林大火的事实中认真吸取应有的教训。国务院严肃处理这次事故,既是维护人民和国家利益所必需,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林业工作所必需。希望林业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同志振奋精神,切实总结教训,制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的具体措施;希望林业系统的广大职工团结一致,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我国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继续努力奋斗;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更要认真吸取教训,改善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纪律,加强管理,组织好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的工作。
大兴安岭林区特大火灾事故,也是对全国其他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一个严重警告。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特别是生产企业的头等大70第一部分行政法规一、综合类事。各企业及其主管机关的行政领导,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万万不可掉以轻心。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国家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在生产劳动中,发生某些确实不能预料和不能抵抗的不幸事故是难于完全避免的,但是这决不能成为我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的借口。要坚决反对严重不负责任和做官当老爷的官僚主义的恶劣作风.坚决纠正玩忽职守、违章作业。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恶劣行为。
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要求我们尽一切努力,在组织生产劳动和其它活动中避免和消除一切伤亡事故,否则就是违背了我们工人阶级的立场和社会主义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对于一切重大的责任事故,都必须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的和法律的责任,对任何人都不得姑息宽容。
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保卫机构和科技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工人、技术人员和专家关于安全情况、安全措施的批评和建议,必须认真对待。对于揭发控告忽视安全生产现象的职工和技术人员,决不允许打击报复如有打击报复者必须严肃处理。
一切重大事故均应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和歪曲。
国务院相信,在党中央领导下,只要各级政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国整个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状况就一定会得到改善,重大事故将会大大减少,亿万劳动人民勤俭建国、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一定会大提高,从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3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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