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2005年05月18日施行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是国务院于2005年05月18日发布,自2005年05月1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30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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