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买卖是中央政府为筹集
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
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
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国债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发行国债的目的往往是弥补国家财政赤字,或者为一些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以及某些特殊经济政策乃至为战争筹措资金。由于国债以中央政府的
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风险小,流动性强,利率也较其他
债券低。
投资者可以通过在深、沪
证券交易所各地
证券登记机构开设的“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进行上市国债的认购、交易和兑付,并指定一个
证券商办理
委托买卖手续。
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证券营业部或
证券登记机构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开户费用:个人50元/每个账户;机构500元/每个账户。
投资者:可以到证券
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办理有关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手续,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法人:需提供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投资者办理深、沪证券账户卡后,到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前,需首先在证券营业部
开户,开户主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或指定银行代开户网点,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
法人机构开户: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
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
2024年10月,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已就央行国债买卖建立联合工作组,并于近日召开工作组首次正式会议,确立了工作组运行机制。会议认为,央行国债买卖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