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为了混合而混合,而是为了让国企在改革中能够增加
竞争力和活力。 混合的目的是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力能够培养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国企改革被公认为中国经济改革中最难的环节之一,难就难在各界在一些根本问题上缺乏共识。在新一轮以“混合所有制”为重要标志的国资国企改革中,虽然方向已定,但细节未明。在此背景下,如何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路线至关重要。
在前期的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可回避。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毅中提出
一是
国有资本有进有退难以把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何设计缺乏依据,不断引发争论;
二是
民营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和金融领域的战略取向落实不到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的现象仍然存在,垄断行业的改革步履艰难。如何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又维护产业安全,两方面都存在不足;
四是
资本市场还不适应需要。证券市场的规模和能力与国民经济的总量不适应,与企业直接融资的需求不适应。
一是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实现股份制改制,通过交叉持股相互参股,构建混合型企业。开发新项目、组建新公司,实行股份制,尽可能形成混合型企业。
四是继续坚持和改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成功做法,深化存续部分改制,培育优质资产推向市场,有条件的母公司可改制为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大企业可以整合子公司争取整体上市,放大资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