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残值率是指资产按照
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
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
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
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可以看出新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
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
合理性,要求企业
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