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汇率制是以
本位货币本身或法定
含金量作为确定汇率的基准,各国货币间的汇率基本固定,其波动限制在一定幅度之内的
汇率制度。
固定汇率制指一国货币与
美元或其他货币保持固定汇率的制度。固定汇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s)是在
金本位制下和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通行的
汇率制度,这种制度规定
本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之间维持一个
固定比率,汇率波动只能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一般由
中央银行干预来保证汇率的稳定。
固定汇率是基本固定,汇率的
波动幅度限制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的汇率。在金本位制下,
黄金输送点是汇率波动的界限。
二战以后,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
会员国的
货币平价一律以一定数量的黄金或美元来表示,成员国的
货币汇率,仅能按
金平价之比在一定幅度内作上下限各1%的浮动。当某国
货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超过这一幅度时,该国官方有义务将汇率波动限制在规定上下限之内。
按照“
布雷顿森林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必须确认
美国政府在1934年规定的35美元折合1盎司黄金的
官价。美国政府承担各国按此价格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当黄金官价受到
国际金融市场上的
炒家冲击时,各国政府要协同美国政府进行干预。
在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
基金组织各会员国的货币必须与美元保持固定比价。美国政府根据上述黄金官价,规定1美元的
含金量为0.888671克纯金,各会员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按各国货币的含金量与美元确定固定比价,或直接规定与美元的固定比价,但不得轻易改变。汇率波动幅度应维持在固定比价的上下1%以内。如果
货币含金量的变动超过1%,必须得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批准。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双挂钩制度,使美元等同于黄金,各国货币只有通过美元才能与黄金发生联系,从而确立了美元在
国际货币制度中的中心地位。在这一
货币制度下,
资本主义世界各国都用美元作为主要的国际
支付手段,许多国家还以美元作为主要的
外汇储备,有的甚至还用美元作为发行货币的
准备金。因此,战后的国际货币制度实际上是一种
美元本位制。
在
固定汇率制度下,汇率具有
相对稳定性,汇率的
波动范围或自发地维持、 或人为地维持,这使进出口品的价格确定、国际贸易
成本计算和控制、国际
债权债务的清偿都能比较稳定地进行,减少了
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此外,汇率比较稳定, 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
外汇投机活动。因此固定汇率制度有利于
经济稳定发展,对世界经济发展起到一定
促进作用。
在
固定汇率条件下,要维持汇率不变,必须处理好内外平衡问题:即保持
国际收支平衡以便能够使汇率维持不变和控制
总需求以便接近没有
通货膨胀的充分就业的状态。实行真正的
固定汇率制度需要各国付出很大的调整代价。
实行固定汇率制度,当
国际收支出现
逆差时,不能及时地通过
汇率变动使国际收支自动达到平衡,而往往引起该国大量
黄金外汇外流,
国际储备大大下降。此外实行固定汇率制度会在国际间传导
通货膨胀。因为价格一律是
商品交换的普遍规律,当一国发生通货膨胀时,该国货币
对内贬值而由于实行固定汇率制度不能及时调整汇率,必然因国内
物价上涨引起其他国家向该国大量出口,导致出口国出现
贸易顺差,这样出口国
货币供给量因
外汇收入增加而增加。出口国一方面
商品供应减少,另一方面货币供给增加,极容易引发通货膨胀,这种通货膨胀与
固定汇率制度密切相关。实行固定汇率制度,
法定平价及汇率波动的上下限都是确定的,因此汇率并不能总是正确反映两国货币的实际
购买力。通过干预来维持固定汇率制度必然使货币
对内价值和
对外价值脱节,影响到
币值对内和对外的同时均衡。
运用
货币政策主要是通过调整
贴现率使利率发生变动,引起本国
币值发生变动和刺激
国际资本流动,以引起外汇供求状况改变,进而引起
汇率变动。当
汇率上升,有超过汇率波动上限趋势时,该国
货币当局常常提高贴现率,带动利率总体水平的上升。这一方面使
通货收缩,
本币实际币值提高;另一方面吸引外国
资本流入,增加本国的外汇收入,从而减少
国际收支逆差,使本币汇率上升、
外币汇率下降,使汇率维持在规定的波动范围之内。当汇率下跌、低于规定下限时,则降低贴现率、带动利率总体水平的下降,使国内
货币供给增加、本币对内价值降低、资本外流,本国
外汇需求增加,最终使汇率在规定的幅度内变化。
一国为了满足其对外政治、经济往来需要,都必须保有一定数量黄金和
外汇储备,黄金和外汇储备不仅是
国际交往的周转金,也是维持汇率稳定的后备力量,还是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手段之一。
管理当局经常利用所掌握的黄金和外汇储备,通过参与
外汇市场上的交易(买卖外汇)平抑外汇
供求关系 ,以维持汇率在规定的上下限内波动。
一国
国际收支状况异常严峻和国际收支长期恶化,
黄金外汇储备不足,无力在外汇市场上大量买卖外汇以进行干预,则借助于
外汇管制手段,如直接限制外汇支出、 甚至
直接控制汇率的变动。
当国际收支长期存在巨额
顺差时,一般会导致该国货币币值大幅度上浮,超过规定上限,货币管理当局应对本国货币进行
法定升值,但是尽管顺差国外汇储备大幅度增加,容易引起
通货膨胀,可政府能够采用冲抵政策减少顺差对
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其结果是顺差国货币法定升值的内在压力被严重削弱。而当国际收支长期存在巨额逆差、通过上述 1—4 种手段不能使汇率稳定时,货币当局就常常实行货币法定贬值(以法令明文宣布降低本国货币的含金量),当货币贬值后与其他货币之间就形成了新的
黄金平价,表现为
外汇汇率上升。这样可以减少由于维持原来汇率而使本国外汇
黄金储备流失,还可以提高本国商品
出口竞争力,增加出口收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也有利于维持新的汇率稳定。例如在 20 世纪60 年代以后,日本、
联邦德国等国家经常存在巨额
贸易盈余,往往不愿及时使其
货币升值以减少或消除
国际收支顺差,实际上被迫采取汇率
干预措施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逆差国。据统计在 1947—1970 年间,共发生过 200 多次
货币法定贬值,而货币升值仅有5次。
一国出现暂时国际收支逆差而且有可能导致汇率波动超过规定幅度、同时动用外汇黄金储备不足以
干预外汇市场时,就可以向相关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借款。这将减轻或避免为纠正
国际收支不平衡而匆忙对本国货币宣布贬值、 或采取紧缩性
宏观政策、或诉诸管制等非常措施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