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低价评标法
评标方式
是指投标人的报价必须等于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低价,当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时,就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的环节的评标方式。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等于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低价,则作为废标。通常,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工程合理低价确认函,以替代单项、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等各种价格表。固定低价评标法是固定低价招标法中特有的评标方法,仅见于政府采购的小型工程。
特点介绍
小额工程的成本、利润较为明确,合理低价包含了投标人的成本与利润;
报价统一,不会导致恶性竞争或串通抬价;
投标人只有一个相同的报价。不得高于此固定低价,也不得高于此固定低价。
案例
在某工程施工招标中,招标文件规定采用了固定低价评标法进行评审,其公布的合理低价仅比审核价低几千元,结果有一个投标人按照审核价报价,在商务评审时,该投标文件随即被作为废标。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4 17:00
目录
概述
特点介绍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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