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志
清代地方志
《固安县志》,8卷,卷首1卷,卷末1卷,清郑善述修,潘昌纂,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刻本。版框24cm×15.6cm。半页9行,行19字,白口,单黑鱼尾,左右单栏。书前有清郑善述序、徐炯序。4册1函。固安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商时属幽州,战国属燕上谷郡,汉设方城县,属广阳国。至元朝先后改属北义州、涿州、霸州。元中统四年(1263年)升为固安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降州为县。1941年后又经过几次地域和县名的更改,至1961年恢复现名。
固安县志创修于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系以明崇祯朝秦士奇及清康熙朝陈祝开所撰两志为底本纂修而成,记事起于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止于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本书内容丰富,依次为卷首巡幸志,下分记事、诗等4类;卷一封域志,下分星野、疆域等8类;卷二建置志,下分城池、公署等14类;卷三赋役志,下分户口、田赋等6类;卷四官师志,下分知县、县丞等9类;卷五选举志,下分进士、举人等6类;卷六人物志,下分文治、武功、戚畹等11类;卷七艺文旧集,下分赋疏、箴2类;卷八艺文志(新集),下分奏疏、碑文等6类;卷末为拾遗。此外,书中详细记录了郑善述任职期间康熙帝五次出巡途经固安县的时间、地点及当地官员迎送的情景,并附赞颂诗文。此志为固安县较为完备的一部志书,体例合理,资料详实,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此书现存4部。清咸丰、光绪朝和民国年间,本志又曾多次续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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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1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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