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膳食(简称:团餐),团体供餐。
基本介绍
发达国家成功经验表明,大型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政府机构和其他社团的职员餐饮、大中小学的学生餐以及交通运输、公共写字楼、会展饮食供应和社会送餐等,已成为餐饮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市场都有个共同特点,即其客户消费不是以店堂为主,是以团体形式,以上门服务为主,餐饮企业在食品的制作和销售上也都以批量形式进行,通过竞标、比较和谈判获得饮食专营权,企业事实上处于垄断经营地位,极易形成规模经营,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团体供餐或团体膳食的,简称团餐。
限制
饭店获得团体膳食外卖的许可要求更高:加工场所要满足超过250人份团体膳食加工配送的条件要求;加工配送即食冷膳食、冷加工糕点、即食果蔬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应分别设置加工制作专间;配备的运输车辆和设施设备能确保即食热膳食和即食冷膳食分开,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分开等。
餐饮服务单位须取得加注有“团体膳食外卖”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才可从事团体膳食外卖服务。不过,团体膳食外卖服务不包括餐饮提供者临时、散客打包外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