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禄之灾
汉语成语
回禄之灾,汉语成语,拼音是huí lù zhī zāi,意思指火灾。出自《答包定之》。
成语注释
回禄:传说中的火神。
成语出处
宋·朱熹《答包定之》:“近闻永嘉有回禄之灾,高居不至惊恐否?”
成语用法
作宾语、主语;指火灾。
成语故事
传说,远古时代,古帝颛顼的孙子,名黎,在颛顼之后,帝喾即位时期,当过“火正”(管火的官)。因为他为人正大光明,所以大家叫他“祝融”(祝,是正大的意思;融,是光明的意思)。祝融死后,他的弟弟吴回继任为“火正”。后来,祝融的儿子陆终也当了火官。他们为人都像“祝融”一样正大光明,也都忠于职守。人们就把这兄弟、父子三个,奉为火神。(见《通鉴》、《史记》等记载。)
后来,人们还因此把“祝融”,“回禄”作为火的代名词。“回禄”是吴回、陆终的合称,其实应作“回陆”才是。然而不知怎么错写成了“回禄”,而且早已习惯了。例如把火灾叫做“回禄之灾”,或者说是“惨遭回禄”。唐朝柳宗元《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中说:“你的家虽然不幸被火烧光了,但是某些人对你的猜疑,倒也从此消除。因为这一下足以证明你原来并没有什么积蓄,你是清白不污的。‘是祝融、回禄之相吾子也(这是祝融、回禄帮了你的忙啊)’!。
参考资料
回禄之灾.汉辞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7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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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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