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角帽
方形的帽子
四角帽,是一个方形的帽子。
四角帽(Biretta),有三个或四个凸起的棱,一般由天主教会、路德宗的神职人员佩戴在礼仪中(日常生活中与常服搭配),另外圣公宗的圣品人亦采用之,也是海峡群岛的律师传统服饰的一部份。宗座学院拥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也被准许佩戴四角帽,而其形状稍有不同。
四角帽的使用是一个“不可追忆的传统”,即无法考证其起源。教会史中的记录显示,在第10世纪,它已经被提及。一个可能的起源是,在中世纪的时候四角帽的形象是正方形的柔软帽子,它作为一个学术权威的标志出现,现在世俗大学的学生在毕业时佩戴的学士帽,是教会四角帽的变形。在天主教会内四角帽被使用是在1311年召开的贝尔加莫(Bergamo)宗教会议上,会议责令修道者都要将四角帽佩戴在头上。四角帽上的绒球(pom)是后来才出现的,在早期的形式中并不存在。
四角帽在枢机主教神父执事、修生的所有等级人员中都可以佩戴。那些枢机主教因为身穿红色常服,因此四角帽也是猩红色并且由水波绸制成的。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后,Galero退出历史舞台,因此当教廷进行擢升枢机主教礼仪时,教皇陛下不再亲手为枢机主教佩戴Galero,而改为佩戴四角帽。一般主教的四角帽是紫红色的,而那些神父、执事、修生都是黑色的。教皇陛下不佩戴四角帽,而以教皇绒帽代替它,教皇绒帽是用海狸或貂的皮毛制作而成,为红色白边,本笃十六世曾重新让它出现公众视野;枢机主教的四角帽是猩红色配猩红色的绒球(pom),在梵蒂冈任职的神父可以佩戴黑色配红色的四角帽。教区神父、执事佩戴黑色的四角帽,然而是否有绒球则不是必须的。
修生通常来说也可以佩戴没有绒球的四角帽,但是这一点却无法找到任何资料的支持,当然禁止的资料也没有。在某些团体内或隐修院内的托钵会士们有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传统,因此很少佩戴四角帽,大多数情况下,即便是在弥撒礼仪中也只是拿在手里或摆在天神台上;然而也有修会将四角帽一直佩戴在头上,诸如普雷蒙特修会的会士们,可以身穿白色罗马常服(Roman Taralis),并佩戴白色四角帽的特权,白色的四角帽在其他各级神职中都是不被批准使用的;文艺复兴后出现的一些以培育司铎就各地传教服务的修会(比如耶稣会、赎世主会)的会士们,普遍佩戴黑色无绒球的四角帽;1564年由圣斐理伯·内利(St.Philip Neri)创立的著名“司铎祈祷会”(Congregation of the Oratory)的修会神父们在讲道时会佩戴黑色四角帽,但也是没有绒球的。
教会礼仪中的四角帽一般是三个突起的棱角,佩戴者头部左侧的棱角位置是平的;在荷兰德国四个棱角是一个常态。西班牙的四角帽则不是棱角,而是四个尖角的突起,这显示出四角帽在各地拥有不同形态。根据1913年出版的《天主教大百科全书》的记载,神职要时常佩戴四角帽,给予信众赦罪的机会。这大概是来自于古代英格兰地区法庭的规矩,地区法官在古代宣判罪人死刑都会带上黑帽子(black cap),这种对于帽子的含义大概影响了教会四角帽的含义;使用四角帽的传统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后并未受到损害,不过就“神职是否必须佩带四角帽”的看法已经发生改变。尽管如此,它的使用至今依然普遍,有些神职佩戴它外出服务,比如前往葬礼或游行。根据1962年弥撒礼书的规定,神职应佩戴四角帽进入圣堂,举行脱利腾拉丁弥撒在司铎登上祭台前,应将四角帽摘下交给辅祭,由辅祭放到天神台上;
对于那些在宗座学院内持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教授,他们也拥有自己的“学术四角帽”(academic Biretta),不过这种四角帽在学校的开学或毕业典礼上使用,可以不出现在礼仪中,因为它不是礼仪服饰的一部分;宗座学院博士学位的持有者根据他所在的院系通常是黑色的,然而教授级别则会有不同的颜色,用于对他们所授课程的区分。神学教授为红色,教会法学教授为绿色,哲学教授为蓝色。在一段时间中,不同的大学已经对四角帽本身的学士颜色与帽子风格进行了改动。特别是在西班牙的学院,四角帽已经变成了圆形(round birrete)的样式,而这种帽子是西班牙学术界统一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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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9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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