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烷
有机化合物
四氯乙烷是有氯仿样气味的无色液体,是有毒的危险化学品,化学式C2H2Cl4。
危险性
健康危害: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和抑制作用,可引起肝、肾和心肌损害。 短期吸入主要为粘膜刺激症状。急性及亚急性中毒主要为消化道和神经系统症状。可有食欲减退、呕吐、腹痛、黄疸肝大腹水。长期吸入可引起无力、头痛、失眠、便秘或腹泻、肝功损害和多发性神经炎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有毒,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不燃。遇金属钠有爆炸危险。在接触固体氢氧化钾时加热能逸出易燃气体。遇水促进分解。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接触控制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5
TLVTN:OSHA 5ppm[皮]; ACGIH 1ppm,6.9mg/m3[皮]
TLVWN: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氯仿样的气味。
pH:
熔点(℃):-43.8
沸点(℃):146.4
相对密度(水=1):1.6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分子式:C2H2Cl4
分子量:167.86
主要成分:纯品
饱和蒸气压(kPa):1.33(32℃)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临界温度(℃):388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3.56
闪点(℃):无意义
爆炸上限%(V/V):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
主要用途:用作溶剂,用于有机合成。
其它理化性质:
其他性质
稳定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碱、钾、钠。
避免接触的条件:光照。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800 mg/kg(大鼠经口)
LC50:45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癌性: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积作用。在对人类重要食物链中,特别是在水生生物中发生生物蓄积。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61556
UN编号:1702
包装类别:O52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参考资料
四氯乙烷MSDS.MSDS查询.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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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危险性
急救措施
消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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