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四月八
苗族人的传统节日
苗族四月八,苗族的传统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历史渊源
传说古代有一个名叫“亚鲁”的苗族首领,领导苗民统治者进行斗争。他曾组织各寨苗族头人在“喝血坳”地主喝鸡血,发誓共同联合,战斗到底。并约定四月八日在某山聚众起义。起义后,义车连连获胜,一直打到了四川、贵州。第二年的四月八日,亚鲁不幸战死在贵阳市的喷水池附近。苗族人民为了纪念这位民族英雄,便于每年的四月八这一天,举行纪念活动,追思亚宜的业绩,为战死者扫墓。清代乾嘉苗民起义后,统治者禁止湘西苗族人民举行这一活动,致使苗族人民失去了一个传统节日 。
解放后经国家民委批准,将苗族四月八定为苗族统一的节日。
节日活动
苗族四月八是贵州、湘西、桂北等地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四月初八,这一天苗族男子头缠青布,穿对襟或右大襟的上衣及裤脚绣花的长裤。女子上着绣花“盛装”银衣,上面缀满银泡、银铃、银瓜子等银饰,下着一条仅一尺左右的百褶短裙,腿上裹着绑腿,从山顶、山腰、平坝向四月八节日活动场地聚集,他们吹响芦笙、箫笛,唱着山歌,跳着苗家舞蹈,举行傩戏、上刀梯、下火海、打花鼓、吹唢呐、吹木叶、打秋跹、请求接求、武术、茶灯等优秀的民族民间文艺表演,互相交流。
湘西苗族
湘西凤凰、吉首、保靖、花垣、古文等县的苗族中还流行“接龙舞”,是一项规模宏大、气势磅礴的民间活动,多在节日举行,尤以苗族四月八最为隆重。接龙舞由200名青年男女共同表演:男子穿青衣青裤,一手持青伞,一手持蓝绸;女子穿花戴银,一手持花伞,一手执黄绸。“龙师”手持瓷碗,边敲边唱在前作引导,后有两人各执红、绿旗帜,接着便是由青年男女组成的巨大龙身。女子在前,男子尾随其后。龙身沿着曲折的山道婉蜒而行,行至水塘边,花伞青伞突然打开,黄绸青绸迎空飘舞,远看恰似巨龙飞临,吞云吐雾。扮作龙身的青年男女还要默契地表演鲤鱼跳龙门、二龙抢宝、丢粑粑等动作。
接龙之后,还要举行闹龙、安龙等活动,以祈求幸福吉祥永驻村寨。
贵阳苗族
在封建统治者的压迫下,不让苗族人进行祭奠活动,但每年苗族四月八,苗族人总会自发打着黑布伞,带着乌米饭前往喷水池偷偷祭奠。
每年农历四月初八这天,贵阳市及邻县的苗族群众都要身着民族盛装,带着准备好的腊肉、糯米饭和乌米饭,从四面八方汇集到贵阳喷水池,,开始祭祖活动。到下午,从各地赶来的苗族同胞便聚集在南明河边,对歌、跳舞、吹洞箫姊妹箫,相互品尝彼此带来的美食,其乐融融。欢乐的庆典要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天亮才会慢慢散去。
传承保护
传承价值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纪念活动又增加了经贸洽谈、艺术文化研讨、旅游观光等内容。传统节日苗族四月八已成为了苗族人民展现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精神文明的综合性盛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游客和商人。
传承人物
吴牛振,男, 苗族人,入选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湖南省吉首市申报,项目名称:苗族四月八,遗产编号:Ⅹ-77。
保护措施
1987年,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民委批示,下发恢复“苗族传统节日四月八”活动文件,州人大颁布了《湘西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包括苗族苗族四月八在内的一切民族民间岁时节庆列入重点保护内容。
吉首市为了保护苗族四月八,成立了市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出台了保护方案、制定了保护措施、完善了保护机制。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吉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苗族四月八”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苗族四月八”项目保护单位吉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评估合格。
社会影响
中国·凤凰山江苗族“四月八”节日活动
2016年5月14日,在凤凰县山江镇举办了盛大的苗族四月八节活动。精选出紧扣传统、主题鲜明、爱情题材的22个节目,在马鞍山跳花,在风情园跳月,数万群众参与了活动。
中国·凤凰苗族“四月八”跳花节
2018年5月22日,中国·凤凰苗族四月八跳花节在凤凰县山江镇隆重举行。
各民族男女青年还借此机会,通过“赶边边场”和自己饱含深情的舞姿与歌声寻找意中人,苗族四月八也因而被称为“东方情人节”。
参考资料
苗族四月八.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8 15:45
目录
概述
历史渊源
节日活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