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图书馆
西部最大公益性图书馆
四川省图书馆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是中国成立较早的公共图书馆之一,是四川省一级图书馆,是四川省总书库、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四川省分中心。
历史沿革
清代时期
光绪二十一年(1885年),总理衙门筹议官书局。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总署奏开设官书局,孙家鼎奏官书局开办章程,罗列其主要工作为设藏书院、刊书处、学堂游艺院等。
清宣统三年(1911年),四川提学使刘嘉琛奏清建立图书馆,拟借贡院公堂及清白堂为馆址。
1912年,四川图书馆成立。
两次建馆
1912年,四川省图书馆由四川行政公署拨款创立,定名为四川图书馆。
1927年,馆务难以维持,划归成都市政公所管理,仍称四川图书馆。
1928年,成都市政公所改组成立成都市政府,将四川图书馆更名成都市立图书馆。
1929年11月,四川省教育厅致函成都市政府,拟将四川图书馆收归省管理,同月市政府复函不允教育厅收回。四川图书馆自此中辍。
1936年,四川省图书馆第二次筹备建馆。
1937年6月26日,四川省立图书馆筹备委员会开成立大会,旋因抗日战争爆发而搁置。
1939年10月12日,在教育厅举行会议,推郭有守厅长为主席,议决以省府指拨之款为建筑及常年购置图书之用;以函请中英庚款董事会准予补助3万元作采购西文书籍费;
1940年4月10日,四川省立图书馆正式成立。馆址为成都城守东大街原成都中城小学校舍亦即前清城守衙门。三层西式楼房,计有书库两间,可容纳图书4万余册,阅览室3间可容纳读者150人(楼内另有两间分别为四川省教育馆和四川省通志馆办公室)。
建国初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4月四川省立图书馆由川西行政公署文教厅接管,更名川西图书馆,隶属川西文教厅领导。
1951年5月,改称川西人民图书馆。
1952年,川东、川南、川北、川西行署撤销建立四川省,划归四川省文化事业管理局领导,更名为四川省图书馆。
1953年至1954年,四川省图书馆在城守街馆址后扩建二层楼房两幢。
1957年,又在该馆址前建立三层书库及阅览室一幢。
1958年,在该馆址大门左侧建外借室、装订房各一间。
1972年至1982年,在成都东风路二段(今蜀都大道总府街段)征地修建新馆。
1982年,迁入新址,坐落在成都蜀都大道总府路东侧。
新馆建成
2008年,四川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破土动工,并计划于图书馆百年诞辰(2012年)前竣工。
2021年12月17日下午,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向四川省图书馆赠书仪式,在四川省图书馆藏园会议室举行。
2023年4月21日,发起成立四川省文旅场馆研学联盟。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17年12月,四川省图书馆藏有书籍500余万册,其中古籍65万册,善本5000种6万册,属国家级品995种,民国文献22万册,数字资源达150TB。
截至2016年年底,四川省图书馆采书发订35474种,85056册,预定外文港澳台报刊446种,外文图书1449种,收集出版物样书6286种,12260册,收集社会和读者捐赠图书1838种,共3651册,获赠中文期刊783种,其中地方期刊389种,获赠国际交换文献69册,寄出32册。编目送缴新书26533种,51686册,完成51146种159367册中文图书的数据加工和抽校工作,完成呈缴本和赠书书目数据4105条,中文图书中文期刊书目数据284条,维护和修改中文期刊书目数据469条;新编外文期刊书目数据75条,维护外文期刊书目数据72条。
截至2015年12月,四川省图书馆藏有隋唐时代的手写经卷、宋元明清著名文人重要诗词集、历代四川珍贵地方志书、中国古代医学典籍等。其中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包括《洪武南藏》、宋代绍兴年间四川刻印的《陈书》、元朝刻印的《南史》、明末的刻本《陈老莲画水浒叶子》、《华阳国志》等。
截至2017年12月,四川省图书馆藏有数字资源达150TB;图书馆共有数据库48个,其中自建数据库6个。其中,自建多媒体数据库有绵竹年画资源库、藏族唐卡资源库、美味四川资源库、金钱板资源库、四川清音资源库、长征四川记忆资源库。
支撑保障
截至2016年年底,四川省图书馆开通了一卡通、“四川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移动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RFID自助借还系统、外借服务的自助办证、移动APP等。
组织体系
队伍建设
截至2016年年底,四川省图书馆在编职工220人(离退休70余人),高、中级专业人员90余人。
机构部门
截至2017年12月,四川省图书馆设有行政办公室、党委、纪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后勤服务部、工会、老干科、安全保卫部、采购办、培训辅导部、图书情报研究发展部、文献资源建设部、流通阅览部、报刊部、特藏部、参考咨询部、少儿阅览部、信息技术部、读者服务部、中心馆综合科、中心馆外刊协调部21个部门。
建设成果
开发成果
截至2016年12月,四川省图书馆完成了《四川革命记忆系列——英烈故事片》等十余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16年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的申报。
2016年,四川省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夏小景发布了《国家图书馆RDA本地政策声明解读及实操培训汇报》、刘晓琳发布了《中文图书编目与管理》、陈思伊发布了《中文期刊与报纸管理》、钟翔发布了《中文图书编目上传资格培训总结》等。
2016年,四川省图书馆共制作《决策参考》资料11期, 其中第5期《解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受到了四川省政协副主席陈文华同志的亲笔批示;与成华区图书馆合作,为成华区四大班子制作《信息参考》资料9期;为省政协、省委组织部、省文化厅、省委法制办、四川民进省委等机构提供专题信息服务,共15次,其中为民进中央提供的“赤水河流域调研”资料汇编得到对方的良好反馈。
截至2016年12月,四川省图书馆可移动文物(古籍)普查数据达到10.4万条,完成全部数据的整理和上报,普查数据量仅次于省博物院,位居全省第二。清点普查古籍113008册,完成古籍普查数据14470条。
学术期刊
《四川图书馆学报》由四川省图书馆1979年3月创刊,曾先后被评为中国图书馆学、情报学核心期刊,荣获中国图书馆学会、四川省科协优秀期刊奖,被载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四川省社会科学质量一级期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批认定A类学术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扩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
所获荣誉
2018年9月,获“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2017-2018年度中心数据基地”称号以及“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2017-2018年度分中心组织优秀成果展示单位”奖。
2017年12月,四川省图书馆“川图·微图书馆”品牌活动获四川省十佳服务项目。
2020年10月30日,被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为“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020年11月18日,当选“成渝潮流新地标”。
2020年12月28日,被授予“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2年4月,四川省图书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入选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拟推荐集体名单。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四川省图书馆的形象标识是一个正方形的形状,底色是深蓝色,里面是一个繁体的书子。其含义是四川省图书馆与读者共享知识,共建书香四川。
宗旨愿景
宗旨:读者至上,服务第一。
愿景:建成全民阅读指导中心、文化传承中心、文化交流和理论研究中心。
文化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四川省图书馆图书馆开展的品牌文化活动有“巴蜀讲坛”、“川图·微图书馆”、“周末艺术鉴赏会”等。
现任领导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1、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2、外借服务凭第二代身份证到馆注册办理。
3、入馆须按照规定接受安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请爱护馆藏文献资源及各类设施设备。
4、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环境卫生,请勿携带食品及有色饮料进馆。
5、个人携带书、刊、报(含从本馆借出的图书)可进入自修室自习,但不能携带进入阅览区。
6、学龄前儿童进入幼儿阅览区应有监护人陪同。
7、请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大于书本32开(18.4cm×13cm)尺码的箱包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须免费寄存至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8、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9、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10、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图书馆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11、若遇紧急情况,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借阅指南
一、办证对象:
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二、办证方法:
1、持本人身份证注册,开通外借功能。读者可以在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办理或者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2、军人、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持本人有效证件(军人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借阅证;年满14周岁无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持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借阅证。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
三、借阅规则:
开通中文图书外借功能的身份证/借阅证,每证限借中文图书5册,借期为30天。所借图书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从续借操作算起。
四、挂失:
1、身份证/借阅证丢失须到办证处挂失。挂失期为10个工作日。
2、若又找到原证,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办证处解除挂失。
3、未找到原借阅证,在挂失期满后,凭本人有效证件交工本费(5元/证)补办新证,原借阅证同时作废。
4、挂失经确认后即时生效。办理挂失手续前发生的各类外借或违规行为由申办人承担。
五、退押金:
1、2017年10月1日起,图书馆实行免押金借阅。读者以前交的押金可至总服务台退还。
2、退还押金时,由本人持借阅证、办证时所持的有效证件原件和押金收据退回押金;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借阅证、押金收据、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读者本人签名的代理委托书。如账户上有外借图书逾期,退还押金时,须先归还图书并缴清逾期使用费。
2、押金收据确因不慎丢失,应主动挂失,填写《挂失登记表》,挂失期为10个工作日。挂失期满后,持本人借阅证、有效证件原件,签署承诺书,退还押金;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借阅证、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读者本人签名的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借阅证。
2、借阅证限本人使用,冒用、借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外借区
1、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已办理注册手续的身份证或四川省图书馆借阅证。
2、每证限借中文图书5册,借期为30天。所借图书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
3、办理外借手续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涂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
4、若图书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0.2元的逾期使用费,最高限额为30元/册。逾期费超过5元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读者需要把已经逾期的图书归还,并交清逾期费,才能继续借书。
5、若所借图书污损、丢失或私自将图书、光盘携带出本区,按《四川省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请保持室内整洁、安静。非本外借区的书刊、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
7、残疾或70岁以上等有特殊情况的读者,如需代借,须书写委托证明。代借时,受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已注册)或借阅证,以及委托证明。
8、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
9、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 (周一闭馆整架) 9:00—20:30,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中文图书阅览区
1、本区实行免证阅览制度。
2、开架图书每次限取2册,阅毕请放在还书车上,由工作人员还架。
3、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请勿对文献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请勿擅自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籍携出本室,违者将按《四川省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4、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注意用电安全。
5、阅览室内倡导文明行为,请自觉保持安静、卫生、整洁的阅览环境。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勿在阅览区进食、饮用有色和含糖饮料,雨具请放置在指定位置,以免损坏书刊;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接听电话请至室外;请勿长时间占位休憩睡眠;废纸和其他垃圾请弃置于垃圾箱。
6、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8*13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7、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
8、 开放时间: 周二至周日 (周一闭馆整架) 9:00—20:30,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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