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成立于1988年。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采用单位会员制,不吸纳个人会员,是一个群众性、学术性、服务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属于
四川省民政厅登记管理的省级学会,其业务受
四川省教育厅指导和监督,在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章程内开展各种活动。前身为“四川省中学校长联谊会”;现有会员178所。
协会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和组织会员贯彻省教育厅对中学工作的要求,开展中学管理、教育理论研究;交流教育信息、办学经验;加强会员学校之间联系、合作和友谊。总结推广会员学校办学经验。提高四川省中学校长的学术理论和办学、管理水平。
法律地位
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是由
四川省教育厅管理并在
四川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省一级法人社团。
会员组成
会员单位性质
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会员的任职资格为四川省一级和二级省示范性高中及有办学特色、影响较大的、少量的非示范性高中。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实行届会员重新登记制,会员可通过审核而非考察的形式成为下一届会员。每一届会员的任职期为3年。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由30多所创始成员学校发展到第十届会员大会的178所学校(第九届会员大会时曾达184所)。
成立之初
由
成都石室中学校长叶长坚、书记李淼、成都七中校长杨礼、成都九中校长韩开域、成都十三中校长邓义初、成都西北中学校长王用舒等五校六人发起。四川省重点中学部门校长参加。
组织机构
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常务理事会、工作部、秘书处、教育专家组。
另,协会设有名誉会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其是协会成员大会聘任的。
会员大会
这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全体会员参加的会员大会暨学术年会。
理事会
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组成理事会。这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常设机构,理事会由39所学校组成,理事学校校长代表学校出席理事会,具有表决权。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
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组成监事会。这是本会的监督机构和常设机构,监事会由15所学校组成,监事学校校长代表学校出席监事会,具有表决权。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常务理事会
是本会的常设机构,由10人组成,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8人,监事会主席1人。
工作部部长
理事会、监事会之下设有老校长工作部、德育工作部、教学工作部、信息工作部、后勤工作部、初中工作部。
各工作部部长由理事会议选出。各工作部与协会同步,每三年换届。副部长、秘书长由工作部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各工作部由部务委员讨论形成一年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各工作部在协会秘书处的指导下工作,所要开展的各种活动须事先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秘书处
是协会的办事机构和管理机构。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包括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各工作部部长、各工作部副部长等,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协会现设名誉会长、常务副秘书长,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人。
教育专家组
是本会的学术机构和咨询机构。由现职和刚退休的在四川省有影响的和取得卓越办学成就的校长组成。教育专家实行一届一聘制。本届理事会的教育专家组由28人组成。
其他信息
协会常设会议
为增强学术性和突出行业特点,四川省中学校长联谊会更名为现今的四川省中学校长协会。例行会议包括:每年一次的学术年会暨会员大会;每年两次的理事会、监事会;每年一次的各工作部年会。
学术活动
其学术活动包括:年会提交学术论文、向公开发行的期刊推荐文章、每届公开出版一本论文文集、举办学术会议或论坛、举办各种培训和考察研究活动、开展课题研究等。
交流平台
微信群、QQ群、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