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孤议
《通典》中的典故
《四孤议》是《
通典
》六十九中的一个典故。
当须分别此儿有识未有识耳。有识以往,自知所生,虽创更生之命,受育养之慈,枯骨复肉,亡魂更存,当以生活之恩报公妪,不得出所生而背恩情。报生以死,报施以力,古之道也。(《通典》六十九)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4 21:14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