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自由
美国总统罗斯福于1941年提出的四大自由
四大自由,是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1941年在美国国会大厦发表演说时提出的的言论。
引证解释
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1941年在美国国会大厦发表演说时提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贫困及免于恐惧的自由”。
人权的本质是自由平等
信仰的自由,表达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这是对于人的自由权的描述。
人的信仰自由是根本,设立国教不符合信仰自由。对于自由的信仰是根本,也是法律。任何信仰都不能破坏信仰自由的原则。
信仰自由需要通过表达而实现,表达的自由表现为言论\u51fa版\u96c6会\u7ed3社\u793a威\u9009举\u7f62免\u521b制\u590d议等。
免于恐惧的自由,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生存权的问题,包括持有武器的权利,包括住宅不受侵犯,包括通信自由,包括拒绝不确定未来的自由,包括拒绝无理搜查,拒绝有罪推定,拒绝侮辱和诽谤。
免于匮乏的自由,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发展权问题。涉及劳动、教育、经商、文化、休息等各方面。
而作为对自由最有力的制约和解释,就是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不仅在守法上人人平等,而且在立法上也是人人平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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