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上述四分之别,并非依义而判立段章之名,而系佛陀
入灭后百年顷,法正尊者采用上座部律藏中之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四度结集,分之为四夹,故称四分律。法正尊者又称法护,
梵名 Dharmagupta,音译昙无德,为法藏部之祖。
现存重要注疏有唐法砺《四分律疏》10卷(一作20卷),
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12卷(或3卷、6卷)、《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4卷,
怀素《四分律开宗记》10卷(一作20卷),定宾《四分律戒本疏》2卷、《四分律疏饰宗义记》10卷(一作20卷)等。
佛教戒律书。亦称《昙无德律》。原为印度上座部系统昙无德部(
法藏部)所传戒律。
后秦佛陀耶舍与
竺佛念共译。60卷。根据
法砺《
四分律疏》卷二称,其内容分为序、正宗、流通三分:序分包括劝信序和发起序。正宗分包含两部戒(
比丘戒250条,比丘尼戒348条)和二十
犍度(“犍度”意为分类编集。有受戒、说戒、安居、自恣、皮革、衣、药、迦希那衣、拘炎弥、瞻波、呵责、人、覆藏、遮、
破僧、灭争、比丘尼、法、房舍、杂等)。流通分包含五百结集、七百结集、调部和毗尼增一。法砺、
怀素等把它分为三十七法,即比丘戒
八法,
比丘尼戒六法,二十犍度为二十法,二结集为一法,调部及增一各为一法。主要从身(行动)、口(言论)、意(思想)三个方面对出家比丘、比丘尼的修行及日常衣食坐卧规定详细的戒条,并对违犯者订出惩罚制度,重者逐出
僧团,轻者剥夺一定时期的
僧籍并责令向僧众忏悔等。
此律译出60余年后,
北魏法聪开始弘扬。道覆、
慧光等各作注疏,并判为
大乘律。至唐代,
道宣以《四分律》为宗旨,开创律宗,更认为此律从内容上看属于大乘。
唐中宗时又明令禁用《
十诵律》,故此律在南北各地盛行,成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佛教戒律。直至现代,汉地佛教僧尼受戒持戒一直奉行此律。
然有关本书之部属,古来有二说:(一)谓四分律乃大众部所说律藏之一,(二)谓四分律乃上座部所传。又关于本书之译者,一般皆以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译,然据宋高僧传卷十四昙一传之记载,则谓本书为佛陀耶舍与鸠摩罗什所共译。此外,本书历来所流传之卷数,除六十卷本外,另有四十卷、四十四卷、四十五卷、七十卷等数种之多。佛陀耶舍译出本书后,未久即返
罽宾,其时习律者大多研习十诵律,直至北魏文帝之时,居于五台山之北之法聪律师开始讲述四分律,其门人道覆撰四分律疏六卷。其后,慧光、智首继出提倡四分律,智首之门人道宣则为
南山律宗之祖,乃四分律之
集大成者。除
南山宗外,另有法砺之相部宗、怀素之
东塔宗,于唐代之时,并称四分律之三宗。
本书不仅为唐代律宗所依据之根本典籍,亦为我国所译各种律本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之佛教戒律,凡言律者莫不指此而言,其普及可见。历来,本律之注疏书极多,现存中较重要者有:东塔宗之《
四分律开宗记》十卷(怀素)、
相部宗之《四分律疏》十卷(法砺)、南山宗则有道宣之《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十二卷、《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卷。此外另有道世之《
毗尼讨要》二卷。至宋代,有
元照之《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六卷、允堪之《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八卷等著作。
又于唐代之时,有所谓“四分律三大疏”流传甚广,即慧光之《略疏》四卷、法砺之《中疏》十卷、智首之《广疏》二十卷。至集大成之道宣,则撰述甚多,其中以“五大疏”为南山律宗之要典,即上记之《行事钞》外,另加上《四分律戒疏》八卷、《四分律业疏》八卷、《拾毗尼义钞》四卷、《比丘尼钞》三卷。
又于本书之中,相当于戒条部分者,另有别译单行本行世,如佛陀耶舍所译之《
四分僧戒本》一卷、道宣新删定之《四分僧戒本》一卷、怀素之《
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及《
四分律比丘尼戒本》一卷、明代弘赞所辑之《
式叉摩那尼戒本》等均属之。而书中之
羯磨部分,亦有别译单行本,如
康僧铠译之《昙无德律部羯磨》一卷及《杂羯磨》一卷、道宣所集之《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二卷、怀素所集之《
僧羯磨》三卷、
刘宋求那跋摩所译之《
四分比丘尼羯磨法》一卷、怀素所集之《尼羯磨》三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