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珊达
官名
官名。即乡长。“噶珊”系满语音译,汉义为“乡”;达,汉义为“头领”。清代对散居于黑龙江下游地方的赫哲、费雅喀等少数民族,不实行八旗制,仍按传统设噶珊达以统治之。按规定每年每户进贡貂皮一张,回赐财帛,称为“赏乌绫”。初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雍正十年(1732) 统归三姓副都统管辖。
参考资料
噶珊达.中华文史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1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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