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制定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机构职能
(二)根据省市的交通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的发展规划,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生产、工业、科技、教育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车船检测、维修、机驾培训等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向优化的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质和紧急物质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培养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
(四)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路政、航政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五)负责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内河航道的监督以及船舶技术检验,负责港口和航道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公路、水路的各种交通规费的稽征,并进行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
(七)依照交通行政法律法规、行使交通行政执法。
(八)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开展人才教育、培训、交流和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制定有关交通行业的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对外交通经济交往,帮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等工作。
(十)负责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战备车辆的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行业的经济体 制改革,加快所属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企业改革、改制、改组、改造步伐,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实行政企分开、对企业实行宏观调控。
(十二)管理下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三)承办县委、县府和省、市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徐刚:主持局党委、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人武部、财务科、银通公司、丁栅收费站。
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陆木兴:协助书记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信访、综合治理、创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群团、老干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劳动人事科、宣教科、监察室、综治办、转制办、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党委委员、副局长钟小兵:协助局长负责公路规划、计划、建设、养护、环境保护、公路协会、工程质量监督、接轨上海等工作。分管规划科、建设科、康庄办、县公路管理段。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培谦:协助局长负责依法行政、路政、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物流建设、站场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安全法制科(法制)、公交办、办证中心、县运管稽征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寿佳宝:协助局长负责重点工程、信息化平台、科技、统计、计划生育、联系社区、联镇等工作。分管高速办。
党委委员、副局长季士忠: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航道改造建设、养护管理、水路运输、水上规费征收、航政、船舶检验等工作。分管安全法制科(安全)、县港航管理处。
党委委员李长旒: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协助副书记做好信访、老干部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银通公司。
党委委员凌金明: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三产服务业等工作。协助副局长做好接轨上海等工作。兼任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正科级巡视员蒋奇雄:协助书记、局长做好信访维稳等工作,并负责做好重点工程联系协调等有关工作。
副科级巡视员丁立根:协助书记、局长做好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并协助做好重点工程联系协调等有关工作。
副科级巡视员丁新华:协助书记、局长做好转制办等工作,协助做好重点工程联系协调等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一.局办公室(宣教科)
1.局机关政务、事务协调及督办。
2.负责有关公文、材料的起草和审核。
3.做好党务、政务信息及宣传工作。
4.负责局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5.做好文件的收发、档案管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6.做好会务、接待、后勤及车辆管理、外事、保密工作,
责任人:胡水根 沈 楚
二.劳动人事科(监察室)
1.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引进工作和退休人员报批手续。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培训的考核、申报工作。
3.协助局党委做好局管干部的考核、选拔、任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4.协助局党委做好组织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5.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局工会和妇委会工作。
责任人:何中华 盛永芳
三.安全法制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整治工作;
3.负责对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4.指导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5.负责组织普及法律知识教育与普法宣传,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吴 云
四.规划管理科
1.做好交通发展规划、物流发展规划及公路工程前期报批工作。
2. 负责上报县府投资项目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工作。
3. 负责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
4.负责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诚信管理工作及施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初审工作。
5.负责做好企业资质及三级项目经理管理初审工作。
6.协助做好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及交(竣)工验收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沈红军
五.工程建设科
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基础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有关交通建设管理的办法、规定。
2.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交通基本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受理工程质量举报、查处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6.负责交通战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人武部工作。
责任人:蔡正其
六.财务科
1.负责编报年度各项预算,做好收支综合平衡工作,并落实检查各项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
2. 负责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审核并办理各项会计业务,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流动。
3.做好经费支出审核和经济业务分析核算,向上级单位和局领导及时提供分析报告和财务报表。
4.负责交通部门的财务计划、审计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的财务工作。
5.负责交通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开展内审人员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人:王定林
七、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 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的行政监督,对从业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
2. 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的相关资质管理。
3. 监督检查工程的设计图纸、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的情况。
4. 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工程质量缺陷、质量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
5. 组织完工项目的交工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签发参建单位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6.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凌金明
廉政建设
2011年,嘉善县交通局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围绕交通各项工作任务,突出建设“廉洁型机关”这个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原则,以认真贯彻上级精神为动力,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契机,不断建立惩防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以民主评议行风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行风建设;以教育管理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嘉善交通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