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事局
嘉兴市政府机构
嘉兴海事局作为浙江海事局五个分支局之一,于2000年9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建局以来,嘉兴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于的职权,实施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组织协调海上搜救等工作职能。
内设机构
办公室(督察处)、党群工作部、监管处(指挥中心),直属单位有政务中心,派出机构有执法支队、嘉兴海盐海事处、嘉兴乍浦海事处(筹)。
主要职能
嘉兴海事局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和海事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国际公约赋予缔约国主管机关的责任和义务。
2、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水域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3、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
4、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
5、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的发布和航行警告协助发布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非国际航行船舶登记工作及国际航行船舶登记受理,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7、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8、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9、负责辖区内非涉外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以及海事处调查处理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10、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1、组织和协调辖区溢油(污染危险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2、负责辖区内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13、审核辖区内排污口设置和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环境报告书。
14、负责液货船一般船舶单航次过驳作业审批及监督管理。
15、参与辖区非干线航道标志配布的审核。
16、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嘉兴市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17、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及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推进工作,并根据授权开展相关审核受理等工作。
工作动态
嘉兴海事局圆满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12日在北京顺利召开。为确保会议期间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嘉兴海事局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各项安全监管和保障措施,辖区水上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据统计,整个会议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执法船艇4艘次,执法车辆15辆次,累计巡查里程380公里,巡航130海里,现场检查船舶15艘次,跟踪监控船舶152艘次,护航1次,新船下水监护2艘次,辖区进出港货物65.5万吨,危险货物9.5万吨,辖区无事故和险情发生。
一是严格按照会议期间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责任、提高认识、细化分工,确保会议期间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二是严格执行值班,应急待命及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正常工作不间断,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人员能够及时到位;三是密切关注辖区气象动态,强化恶劣气象预警预防工作,确保寒潮大风来临前的准确预警,辖区相关单位的预防工作有效实施;四是加大巡航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靠离泊作业秩序;五是充分发挥VTS、AIS、CCTV的监控功能,加强对杭州湾大桥水域、独山施工水域等重点水域的监控;六是严把危险货物申报、许可关,严格审批作业许可手续,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载运危险品行为。
参考资料
嘉兴海事局简介 .嘉兴海事局.
主要职能.嘉兴海事局.
工作动态.嘉兴市海事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3 18:49
目录
概述
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