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政府工作部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01〕44号),设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同时承担市政府法制工作,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职责调整
(一)承担市政府法制工作;
(二)增加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
(三)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由市委办公室管理改为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四)承担市长电话办公室(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职能;
(五)市食品开发办公室划归市农业经济局管理;
(六)市地方志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归口管理改为市委有关部门管理;
(七)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内宾的具体接待工作交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二)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三)负责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承担或参与起草、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及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等安排、记录、纪要整理以及决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重要内外事活动的安排。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与各县(市、区)之间的工作。
(七)负责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民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代表市政府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信息,了解市内外经济和社会动态,收集、整理、编发各类重要信息,负责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及政府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负责“市长电话”的接听、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十一)负责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驻外联络(办事)处;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重要内外宾的接待工作。
(十二)承担有关征兵和国防动员以及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管理处的协调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法制工作。
1、负责制订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起草或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编纂、清理和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授权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县级政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2、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施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负责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罚缴分离工作。
3、负责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和县级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并进行评议考核;组织和指导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接受和办理对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的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核、证件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
4、组织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参与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参与或者委托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5、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理赔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统计工作。
6、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嘉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开展工作。
7、承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按照国务院、全国和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提出我市反走私工作任务、方案、要求。
2、调查研究走私活动特点、规律,分析动态,研究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反走私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3、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各缉私部门的工作,指导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突发事件的查处。
4、检查督促反走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沟通、传达工作信息,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反走私斗争深入开展。
5、处理人民群众对反走私工作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收集走私信息、情报资料。
6、开展反走私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实施综合治理。
7、承办全国、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根据以上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3个职能处室:
1、秘书处
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和事务联络工作,安排市政府领导的内外事活动;负责各类来文的分发和提出拟办意见,承办市政府文电的收发、印制、运转和归档;负责机要和保密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鉴和介绍信,制发需由市政府颁发的印章及工作证;负责市政府文电的初审和《市政府政务活动大事记》的编纂工作;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政府部分专题会议、秘书长(主任)会议、办务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有关的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传达、落实和情况反馈;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汇总、发送和情况反馈;承担市政府办公室办文办事窗口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审核工作;参与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处
组织或参与起草市政府重要工作报告、市长讲话和有关文件;组织或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综合有关材料;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部分专题会议的有关材料准备工作;承办市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市长开展调查研究,具体做好相关组织、材料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给市长的来信及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市长批示的登记、交办、督查及办理情况的反馈及有关的联系、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市政府督查室(信息处)
负责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省、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承担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相关的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政府系统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处理,编辑《政务信息》刊物;协助办领导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对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执行省、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协助参与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计划工业处
负责计划、工业等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参与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对口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文件;处理对口工作范围内的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负责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来信及来访分管副市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农村经济处
负责农业经济、水利等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参与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对口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文件;处理对口工作范围内的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负责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来信及来访分管副市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城建交通处
负责城建、交通等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参与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对口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文件;处理对口工作范围内的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负责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来信及来访分管副市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贸易科技处
负责贸易、科技等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参与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对口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文件;处理对口工作范围内的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负责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来信及来访分管副市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教卫文体处
负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参与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对口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文件;处理对口工作范围内的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负责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来信及来访分管副市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外经政法处(涉外处)
负责对外经济和公安、司法等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参与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对口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文件;处理对口工作范围内的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范围内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负责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来信及来访分管副市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人事监察室
协助办公室党组负责对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干部职工的考察、选拔、调配、任免、聘用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出国政审和职称评聘等事项;管理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人事档案;负责办公室管理干部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调研处
为市政府领导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基础材料,提出实施方案,承担调研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并负责调研报告的起草;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和政府工作的需要,对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有关全局的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性的调查与研究;结合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报告等重要报告和文件;协助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加强对全市各级政府调查研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行政处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内部财务、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和市政府办公室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参与市政府有关会议的会务和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与市政府驻外各联络(办事)处的工作联系和联络;承办驻外联络(办事)处干部职工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有关事宜;协调市政府驻外各联络(办事)处与政府部门间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市长电话”办公室(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
负责“市长电话”办公室(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做好群众来电的接听、交办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市长电话”(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网络成员单位处理、落实群众来电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2个处室:
1、行政执法监督处
组织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组织清理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编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核、证件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理;指导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工作;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2、行政复议应诉处(法规处)
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制定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协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提供政府法制的咨询、宣传等工作。
现任领导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沈岱峰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思嘉
历任领导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球
其他事项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管理处实行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市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业务以省领导为主,其他各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拟定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监测。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5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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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