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公安局
喀什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喀什地区公安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全额拨款,执行会计制度为行政会计制度。
主要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打击暴力恐怖分子,确保喀什长治久安。
机构人员
编制1132人(按照编委文件填报),实有在职人数1073人,退休126人,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1199人,其中:在职1073人,退休126人。
领导班子
张建国:局长、督察长。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1月,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1月,喀什地区公安局第四支队、特警支队特战大队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28日,喀什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特战大队党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21年7月,喀什地区公安局第四党支部被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6 15:18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机构人员
领导班子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