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盐务局
商河县政府工作部门
商河县盐务局是商河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济南市盐务局
单位简介
商河盐业公司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是商河县境内唯一合法盐业批发企业,主要负责商河县区域内的食盐、工业盐的购销等,。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中队。
领导班子
张钰:商河县盐务局局长、商河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重点抓好公司的财务、人事工作。
苏桂清:商河县盐务局副局长、商河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工会、安全保卫、后勤、计划生育、党团组织建设学习等工作。
李德胜:商河县盐务局副局长、商河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盐政稽查、案件处理、档案管理工作。
张恒军:商河县盐务局副局长、商河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盐的计划管理、业务经营、办公室、车辆管理、基建等工作。
刘玉华:商河县盐务局副局长、商河盐业公司副经理,协助相关领导负责财务工作和盐政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6 21:02
目录
概述
单位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