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票据发行是指企业在金融市场上按贴现方式发行商业票据以筹集资金的
行为。
主要形式
商业票据发行主要有:
(1)委托经纪人发行,又称经纪人市场,在经纪人市场,发行商业票据的大中型公司委托经纪人,将商业票据出售给投资者,并支付给经纪人一定的佣金。
(2)发行公司直接发行,即不通过经纪人,而由发行公司将商业票据出售给库存现金富余的大公司,该市场发行量占总发行量60%~80%。
债务人发行的商业票据,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要素
发行商业票据,通常并无法律规定的准则和程序,仅依据发行需要和商业惯例进行操作。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1)发行成本。对各种借款方式进行成本比较,确定是否采取发行商业票据筹资。
(2)发行数量。一般来讲,公司发行商业票据是为了筹集所需短期资金,用于短期临时性的周转需要。其发行数量主要取决于资金需要量和市场需求量。
(3)发行方式。主要分为直接发行和交易商发行。直接发行商业票据者须为资信卓著的大公司,而且其发行数量巨大,发行次数频繁。交易商发行是通过商业票据交易商的发行,对发行来说较简便,但费用高。选择何种发行方式,通常由公司本身资信及经营需要决定。
(4)发行时机。发行商业票据往往与其资金使用计划相衔接,发行过早,筹到的资金不能立即使用,就会增加利息负担;发行时间过晚,需用资金时又无法使用,从而影响生产周转。
(5)发行承销机构。直接发行由大公司附设的金融公司发行,交易商发行则需选择好承销机构,便于顺利发行筹足资金。通常应选择那些资力雄厚、社会信誉高,又与发行公司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交易商作为代理发行人。
(6)发行条件。主要包括贴现率、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兑付和手续费。贴现率主要根据发行人的资信等级、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发行期限等因素确定,通常应参考当时
中央银行贴现率、国库券及大额可转让存单利率、商业银行优惠放款利率、同业拆放利率等。发行期限视筹资需要及发行方式而确定。直接发行的商业票据期限可由投资者指定票据期限。
(7)到期偿付能力测算。通常由评级机构和自身两方面测算组成。与测算中
长期偿债能力不同,商业票据的偿付通常从流转资金中偿付,需要比较精确的计算。
(8)评级。虽然作为短期票据,法律并未规定必须通过评级程序,但是未经评级的商业票据发行较为困难,特别是那些资信不为投资者广泛了解者发行的商业票据是无人问津的。一般是由发行人或委托代理发行的交易商向信用评级机构申请评级,并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