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出生证被盗事件
2011年商丘出生证被盗事件
2011年,商丘市妇幼保健院4885份出生证被盗,次年,该院清查时发现又有2000份出生证丢失,系当时被盗后未清查出。
事件经过
2011年1月30日早上8点,商丘市妇幼保健院科室人员走进科室走廊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门打开,地面和桌面上散落有空白出生医学证明。随即报警,辖区派出所赶到后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和笔录。院方在清点时,发现有2885份空白出生医学证明被盗。次年二次清查时,又发现了2000份出生证明不知去向,认真审核发现系当时被盗时没清查出来。报案后,商丘当地成立了专案组对此事进行调查。但随着时间推移,原办案民警已调离专案组,此案的后续进展也没有消息。
2012年2月,因保健科原科长退休,工作交接后进行二次清查,又发现2000份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随即登报声明作废。
2021年12月2日,上官正义发布微博称,自己希望当地重视此案,并继续调查。
2023年11月13日,上官正义再次追问2011年商丘市妇幼保健院4885份出生证被盗案件判决情况,称“判决情况不应成为秘密”。
事件调查
2016年,河南都市频道曾对此事进行过调查。该频道记者在福建走访调查了解到,使用这一批出生证的孩子,大多来历不明。
2021年12月5日,记者联系了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刑警队郭队长表示,当地十分重视此事,已对此案重启调查。12月7日,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发布《关于网传“商丘市妇幼保健院被盗出生证明案件”的情况说明》。
事件回应
商丘市妇幼保健院写于2013年的被盗情况说明中解释为:经审核后为首次被盗时没有查清。
商丘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尤培华介绍,商丘市妇幼保健院的大库存有全市待领的出生医学证明,该院领取本院所需证明时,会将其转移到院内小库,同时一一登记日期。经清查,被盗证明的登记日期均为2010年,其中第一次被盗证明的登记日期分别为8月28日和12月7日,而第二次清查发现的被盗证明登记日期比第一次的早,分别为4月29日和5月16日;院内首次被盗排查时按照惯性思维,默认8月28日前的已发放完毕,导致首次排查没有查清。
商丘市梁园区卫健委主任徐作社回应称:“10年前医院的管理严密程度、对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视程度都不如现在。当时,我们从组织上对此进行了处理,处理结果进行了上报,上级也是认可的。至于第二次被盗,我们认为是同一起案件,是一次被盗的,所以就没有再处理。”
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局长余方生介绍,2011年1月30日该局接警后,民警根据被盗物品价值及现场情况研判后,按照入室盗窃立为治安案件。2012年,商丘市妇幼保健院又清查出2000份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到底是一次被盗还是两次,公安机关正在调查甄别。
事件结果
2022年12月16日,记者从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处获悉,2011年商丘市妇幼保健被盗4885份出生医学证明案告破。
该案属于内部人员监守自盗,时任商丘市妇幼保健院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科长、副科长均涉案,目前已起诉至法院,即将开庭审理。
此外,涉案人员中,被纪委立案的有13人,有2人被“双开”,8人因涉嫌拐卖犯罪被刑事拘留。对于已落户的出生证,警方对相关人员全部采血进入打拐DNA库进行对比,目前没有对比成功。这意味着,这批落户孩子的亲生父母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而该批次被盗出生证主要是涉及到亲生亲卖,抱养,捡拾孩子等,并为此提供入户条件。
2023年2月,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对商丘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原科长李某英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原副科长曹某连、丁某玲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曹某连、丁某玲提出上诉。5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依法维持本案一审判决。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7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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