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心灵主义观点是由于对自然界与人的心理现象无知而产生的。当时人们无法解释人的思维与梦,便认为有一种灵魂在支配人的肉体,人清醒时灵魂依附于体内,人做梦或死去时,灵魂便离开了肉体,灵魂可不死而单独活动。到奴隶社会,这种心灵主义观点便为宗教所利用并同各种神秘主义的迷信活动结合起来,如认为可以通过“请神”(降仙)术等手段而同鬼神交往。18世纪瑞典的哲学家和数学家斯韦登博格(E.Swedenborg)宣称,他能看见上帝,能与死者的灵魂交往。 1848年美国福克斯(Fox)姐妹宣称可以通过膝关节发出的声音与神灵的密码通讯。这样,心灵主义便成了宗教迷信与江湖骗子的理论根据。到19世纪后期,对请神术的一些表演本身产生了不同的解释,例如对“传心术”和“天眼通”(前者指思想传递,后者指不通过通常的感觉通道而产生的感知觉)等现象,心灵主义者把它解释为灵魂的活动,而法国生理学家里奇特(C.Richet)等却用“超常能力”加以解释。这种分歧到1882年,便使英国的“心灵研究学会”从心灵主义的
神学活动中分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