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诏
明代官员
唐诏,字延宣,今山东省阳信县人,贡生,性笃实。1469年(明成化五年)出任江苏六合知县。上任后,第一件事是去城隍庙面对城隍宣誓:坏法身家灭,贪赃天地诛。”并把誓言亲笔写在庙门的门楣上,每月初一、十五亲至庙门,面对誓言自我对照。
(生卒年不详), 唐谨守誓言,不循私情,县主簿王宣(同乡)有循私索贿之行为。唐发现后,不以乡情,当即秉公论处。唐的父亲来六合县探望儿子,属吏借“恭送”之名,送与唐父一些财物。唐发觉此事后想出一巧计,当其父回乡时,唐相送不回,父亲一再劝他回去,唐说不回六合了,回家侍奉你老吧!父亲问他为何不愿做官,唐乃婉言告知实情,父亲深受感动,随把所受馈赠如数拿出。唐在六合县相继进行了均摇赋、收流民、恤孤独、除强暴的治理,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不久擢为太平府同知,政绩一如六合。唐一生洁身自重,廉政为官。去世后,家人清理他的遗物,所存只有书籍和旧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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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19-11-2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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