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华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唐时华,男,汉族,1977年12月生,云南昆明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新闻办公室主任。
主要成就
在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民主与法制》等全国各大媒体发表新闻、法学论文200余万字,有学术论文入选多个论文选集。撰写的《国家女子铁人三项队交通事故案件》、《云南高院为新闻记者颁发护照》等新闻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人民日报》、《新京报》、《燕赵都市报》、《东方早报》、人民网、新华网、红网、大河网等发表时评上百篇。其中,《让伍皓说话、天塌不下来》、《一位法官眼中的全民法官时代》、《不称大腕,评论就缺钙吗?》、《电动车管理:神仙打架百姓买单》、《另类瞌睡干部更值得警惕》、《当司法鉴定也需要肉搏》等系列评论上百家媒体转载。在《星星》诗刊、《江河文学》、《云南日报》、《民族时报》等发表诗歌、小说、散文共计50万余字。
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政法网络舆情》特邀观察员;光明网评论专栏、华声在线、新华网云南频道、人民网山西频道、甘肃网等全国数十家媒体特邀评论员;中国法律信息网特邀作家;天山网有突出贡献作者;云南省青联委员、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会员、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在新华网、光明网、天山网、荆楚网等各大网站有个人评论文集。
曾获国务院新闻办“亿万网民记录中国一日”铜奖、全国法制好新闻二等奖、《中国审判》、《法人杂志》等联合举办“三十年一案”征文二等奖、全国法院“海勃湾杯头条好新闻”征文二等奖励、称号、“云南省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征文”特别奖、云南省纪委“有效监督论坛”论文一等奖等各级奖励四十多项。
人物评价
光明网、民主与法制网、西部法制网、《云南经济日报》等全国媒体对其事迹报道进行过报道。
其个人多个博客总点击率累计上千万,获得2008年度中国法院网2008年度“博客之星”等。
参考资料
2016年“云南青年五四奖章”典型选树对象公示.2016年“云南青年五四奖章”典型选树对象公示.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0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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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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