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行(英文简称BOTS)成立于1998年6月, 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控股
股份制商业银行,现有员工近1600多名,下设
支行78家,网点遍及唐山市区与各县区。
机构简介
唐山银行成立于1998年6月,是全市唯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城市商业银行,国有股权占比达92%。
截至2023年末,全行正式在岗员工1600余人,网点78家,遍及唐山市区及县域。资产总额达到306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773亿元,贷款存量增量在全市金融机构中均排名第一;负债总额2781亿元,其中个人存款余额1724亿元,存量增量在全市金融机构中均排名第一;实现净利润30.17亿元,在全市金融机构和全省11家城商行中均排名第一。
在国际权威财经媒体《银行家》发布的2023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唐山银行位列第399位,较上年上升25位,连续7年荣登全球银行500强。主体信用评级从AA+上调至AAA,跻身国内银行信用等级第一梯队,中国银行业协会2023年度商业银行稳健发展能力“陀螺”综合评价,在全国城商行序列中排名第15位,在全省11家城商行中排名第一。
2023年,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践行国有地方法人银行的责任与担当。累计支持省市重点项目117个,累计投放信贷资金365亿元。积极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累计完成信贷审批74.41亿元。支持钢铁退城搬迁及装备改造升级,完成信贷投放202亿元。抢抓绿色金融发展机遇,推动绿色信贷业务发展,获得人总行“碳减排”支持工具试点银行资格,成功发放全市首笔“碳减排”贷款7.5亿元,绿色信贷余额415亿元;扎实推进开展“大帮扶、大包联、大服务”行动,实地包联企业1.03万家,投放信贷资金569亿元,帮扶企业数量和贷款投放量均走在全市前列。
截至2023年末,普惠贷款余额46.47亿元,较年初增长18.41亿元,增速65.62%;普惠贷款户数2.43万户;平均贷款利率4.28%,较年初下降了0.36个百分点,控制在监管范围内。推出“兴农贷”“渔业贷”“板栗贷”等乡村振兴特色化信贷产品,以及“税e贷”“房惠贷”“商户e贷”等多款线上普惠金融产品,大力支持乡村振兴,为小微企业注入金融“活水”。承建唐山市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归集84项政务类数据对企业精准评分画像,搭建银企对接新渠道,破解银企对接不对称问题,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3年末,平台入驻金融机构63家,累计注册企业1.65万家,累计对接成功6400余笔,发放贷款867亿元,其中唐山银行对成功接747笔,发放贷款182亿元,位居全市金融机构第一。
15亿元政府专项债的发行,使唐山银行成为河北省首家利用政府专项债补充资本的城商行,55亿元永续债的成功发行,是唐山银行首次通过资本市场方式补充资本。
新一代信息系统项目集群成功上线,科技水平与业务运行安全平稳、效率提升;新一代智能机具项目集群又成功上线,申报22项国家知识产权、47项技术参数高于行业标准。全行78家支行新一代智能机具全部布设使用,累计布放685套,新机具日均交易量1.37万笔,峰值日均交易量达到2万笔以上,各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国标最高A类等级建设的新数据中心即将投产,系统可靠性和数据安全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全行员工平均年龄35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84.3%,硕士及以上学历271人,博士学历9人,985、211等国内重点大学毕业的员工239人,支持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已经形成。设立唐山银行研修院,结合工作实际对全行干部员工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系统培训近900场,已累计培训近14万人次。先后与北京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深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智力基础。唐山银行党校挂牌成立,成为全行思想政治建设的又一块重要阵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积极谋划建设博士后流动站。
开展捐资助学活动,589万元善款圆贫困学子“求学梦”,“筑梦远航”公益助学5年从未间断;关注特殊儿童群体,专项捐助让全市14所特教学校25间爱心教室焕然一新,用唐山银行善举唤全社会对特殊儿童的关爱;支持三农和乡村振兴,10台大型农机助力农业产业化发展,70万元资金帮助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冠名唐山马拉松赛事,让唐马激情在英雄城市重燃;为全市3000余辆出租车更换座套,打造文明城市流动风景线;助力全市“一老一幼”公益基金建设,为全市公益事业发展助力。
2023年唐山银行开展各类捐赠活动44场,捐赠金额超900万元。盛唐慈善信托成立以来累计捐赠2780万元,唐山银行用实际行动,践行国有企业的责任。
管理团队
董事:张书军、侯立静、潘帅
营业网点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银行事件
2023年4月6日,据河北证监局网站消息,河北证监局公布关于对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指出,2023年3月河北证监局对唐山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指出唐山银行存在以下五项问题:
内部相关“营销指引”中对基金推介的话术设计不规范,部分用词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所列禁止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