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宗正德二年(1507年)举于乡,翌年成
进士。历官
监察御史,巡按苏松、浙江,迁应天府丞,再迁
顺天府尹,改
佥都御史,巡抚四川,后官至
左都御史,掌南台事。在御史任内,提议因事添设监司,分守各道。巡按苏松时,决释疑狱,革除宿弊。巡按浙江时,不避权党,风纪肃然。对于婚嫁奢侈之风,仿越王勾践故事,立限年法令,以免因妆奁或聘礼不齐,而推迟婚期,浙人称便。
其在川时,正值连年对
芒部(今云南镇雄)用兵,又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百姓痛苦。奏请朝廷赈济灾荒,然后再议兵事。先是,嘉靖五年(1526年)鉴于芒部土官
陇寿兄弟叔嫂互相争位仇杀,朝廷遂
改土归流,设
镇雄府。而陇氏仍不服,称兵攻陷镇雄。七年(1528年),川贵合兵“会剿”,陇氏虽败,而苗人陇革等又起兵攻下毕节,依旧兵连祸结。凤仪上疏谓:川边尚有乌蒙、乌撒、东川诸土司,历来与芒部唇齿相依,芒部改流,土司仍不安,故叛乱数起。不如仿照宣德(1426—1435年)时恢复安南故事,仍恢复土官。九年,朝廷采纳其议,以陇寿之子
陇胜为
通判,署镇雄府事。芒部战事平息,川民大悦。
著有《浙巡录》;《芒部纪事诗》;《晋昌荣哀录》,张治序,见《
龙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