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全书》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G.W.F.
黑格尔的主要哲学著作。
内容简介
该书原为黑格尔讲授这门课程时的提纲。1817年出第1版,书名为《哲学全书纲要》;1827年出第2版,较第1版增加了将近一倍的内容,书名改为《哲学全书》;1830年出第3版,内容较第2版又略有增加。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与基础,它通过自身的能动性不断运动与发展,《哲学全书》就是对“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的描述。它从概念、思维开始,然后外化为物质自然界,最后返回到人类精神,与此三个阶段相应,《哲学全书》分三个部分:逻辑学(通称小逻辑)、自然哲学、精神哲学。逻辑学是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自然哲学是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精神哲学是研究理念由它的异在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他认为,逻辑学是纯粹思维规定的体系,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富有生气的灵魂,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只是应用逻辑学。
《哲学全书》有3版序言和一个导言。在序言里,黑格尔主要强调他的哲学方法是和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辩证方法。在导言里,他考察了哲学的对象、方法和特点,哲学同现实和经验的关系,哲学本身与哲学史的关系,即哲学史是一个由许多小圆圈组成的大圆圈等问题。“逻辑学”包括“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3篇。前面有一章“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自然哲学”包括“力学”、“物理学”、“有机物理学”3篇。前面有一章“导言”。“精神哲学”包括“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3篇。前面也有一章“导言”。一般认为,《哲学全书》基本上代表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和成熟观点。
在1929年编印的纪念黑格尔逝世100周年的新全集本里,曾把《哲学全书》改名为《哲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