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至1940年,哈特在伦敦从事事务律师工作,期间虽然他拒绝了担任牛津大学哲学讲师的邀请而选择留在实务界工作,但也正是这段经历促使其日后法律理论对于实践的贴近。
1940年他因身体不合格被宣布不能服兵役,却被军事情报部门mi5征召,并在那里一直工作到1945年。在mi5期间,哈特与mi6的同事、牛津哲学家斯图尔特·汉普舍尔和吉尔伯特·赖尔关于哲学的讨论进一步激发了他对哲学的兴趣。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哈特返回牛津并担任哲学研究员,成为法理学教授。 哈特凭一已之力彻底改造了法哲学,并且影响了英国社会对于堕胎与同性恋的法制化思考,也影响了人们对于废除死刑的观念。他汲嚷斯丁和边沁的洞见,并结合j.l.奥斯汀和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新语言分析哲学,致力于阐明一种可适用于所有法律形式的法律概念,无论这些法律出现在什么时期或什么地方。他的《法律的概念》一书在世界各地已经畅销了数十万册。 然而,在取得卓越的公共成就的背后,哈特的内心却深受折磨犹太出身、与珍妮弗·威廉斯不合常规但却地久天长的婚姻、性取向乃至间谍指控,这些甚至导致了哈特对自己的怀疑。 在妮古拉·莱西的笔下,哈特的一生充满了噩梦与美梦。
本传记不仅勾勒出哈特一生的主要生活经历,同时揭示了在这表面成功的生活经历背后所掩藏的哈特复杂的内心生活;不仅总结并评价了哈特在法哲学领域内的主要学术成就及贡献,亦深入分析了哈特思想的种种渊源——其所具有的深度和冲击力远远超过了我们许多人的想象。
妮古拉·莱西,
伦敦经济学院刑法和法律理论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社会与政治理论兼职教授,
英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