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哈尔滨市公安局,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的下设职能机构,现任局长为尹喜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检查。
(二)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三)负责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调查处跨地区重大案件。
(四)组织实施全市禁毒工作,承担哈尔滨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五)负责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
(六)负责全市的治安巡察和防范控制,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发事件。
(七)负责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治安联防工作。
(八)负责对社会治安、户籍及居民身份证、国籍和出入境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所管理工作,指导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和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来哈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全市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十三)负责消防监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起草地方公安法规、规章,负责行政诉讼、案件审核和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十六)负责对分、县(市)局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工作;指导开展森林保卫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公安政治工作、组织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十八)负责全局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
(十九)负责公安装备、机关后勤保障、控告申诉、文秘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政治部
1、负责指导全局队伍正规化建设,审核审批立功创模,树立先进典型,制定政治工作规划,编发政工简报、信息。
2、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人员调配、公安民警的录用和辞退、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从优待警、警衔评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警干校的工作,承担前卫体协的工作任务。
4、组织、指导全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督察范围是:
1、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2、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3、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4、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5、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6、执行“五条禁令”和各项局规的情况。
办公室
1、审核、修改、制发以市局党组和市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
2、负责市局印信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筹备市局重要会议;
4、负责市局网上协同办公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网市局主页和市局政务网的动态信息维护。
5、负责督办事宜及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工作的办理;
6、负责市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和全局的保密工作,并对分县局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市局对外接待联络工作。
大型活动保卫办公室
负责全市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申报情况进行监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活动现场进行踏查和安全评估,监督、指导主办、承办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制定相关警务工作方案和预案,组织、协调各警种各单位落实好相关安全保卫工作,并在活动现场设立指挥部承担现场警务工作指挥、协调任务。
指挥中心
1、受理和处置公众电话报警、求助和对民警的投诉;
2、负责参与推动社会联动和城市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3、负责对出警单位警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制支队
1、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工作;
2、组织起草、审核有关全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3、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专项执法检查、专案调查;
4、负责检查和纠正执法过错案件和执法过错行为,认定执法过错责任人责任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5、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和听证案件,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开展此类案件办理工作;
6、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认定和审理工作;
7、负责全局执法民警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工作;
8、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公安法制调研和公安民警法律培训工作。
信访处
1、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走访、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局反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失职等行为的控告申诉;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
2、接听局长信访电话、刑事犯罪举报电话,并按规定办理;
3、对基层办结信访案件的报告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建议、意见,督促承办单位落实。需要上报结果的,向上级机关呈报;
4、信访人对下级公安机关办理的信访案件不服,向市局提出复查请求的,进行复查;
5、收集并向有关部门呈报人民建议,对市信访办交办的人民建议进行办理。
户政支队
1、组织开展全市居民身份证的信息采集、管理、发放和查验工作;
2、负责全市户籍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的指导;
3、负责对全市户口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基层执行户口政策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部分落户和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审批工作。
出入境管理局
1、依法受理、审核、调查、审批市区及九县(市)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的申请,复核校对出国(境)制证信息,上传省厅制证;
2、依法审核、调查、审批市区及九县(市)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申请办理的各类签证证件及居留许可申请材料;
3、负责市区及九县(市)中国公民出国护照延期、港澳台通行证签注制作,负责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居留许可及签证签注制作;
4、负责对居住在哈市及所属九(市)日本孤儿进行管理,对申请确认日本孤儿身份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批确认,协助日方做好组织寻亲、观光等项工作;
5、依法查处中国公民和境外人员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的各类案件。
领导分工
1. 尹喜峰同志: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警卫工作;
2. 沈绍兵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信访处、督察审计支队;
3. 高宇波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特勤局局长,主持特勤局全面工作;
4. 刘光宇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科技信息化支队、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站前治安分局、公共交通分局;
5. 冯文强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交通警察支队、出入境管理局;
6. 刁世旭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队伍建设处、组织人事处、新闻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教育训练支队;
7. 刘  畅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刑事技术支队;
8. 刘凤升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监所管理支队、户政管理支队、松花江航运分局、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分局;
9.孙立夫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
10.毕为民同志:二级警务专员,协助刁世旭同志抓教育训练工作,分管督导办。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14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驻五常市龙凤山镇东兴村工作队被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黑龙江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2年4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排爆安检大队入选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拟表彰名单。
2022年4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团总支获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
2022年5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荣市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2022年5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排爆安检大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莱街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22年11月,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中源大街派出所被命名为第二十届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9 15:1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