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韵,汉语词语,拼音hé yùn,谓文雅而有风度;指句中音调和谐,句末韵脚相叶;谓依照别人诗作的原韵作诗,出自《南史·王训传》。
释义
1、谓文雅而有风度。
2、指句中音调和谐,句末韵脚相叶。
3、谓依照别人诗作的原韵作诗。和(hè-)旧体诗写作方式之一。指与别人的诗相唱和时,依照其诗所押的韵作诗。大致有三种方式:依韵,即韵脚与原诗韵在同一韵部而不必用其原字;次韵或称步韵,即韵脚用其诗原韵原字,而且用字先后次序也必须相同;用韵,即韵脚用原诗的字而不必依照其先后次序。
出处
《南史·王训传》:眉目疎朗,举动和韵。
宋·何薳《春渚纪闻·有道之器》:彦回风流和韵,施之燕闲,故是佳士。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声律》:吟咏滋味,流於字句。气力穷於和韵。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范文澜注:异音相从谓之和,指句内双声叠韵及平仄之和调;同声相应谓之韵,指句末所用之韵。
宋·张表臣《珊瑚钩诗话》卷一:前人作诗,未始和韵。自唐白乐天为杭州刺史, 元微之为浙东观察,往来置邮筒倡和,始依韵,而多至千言,少或百数十言,篇章甚富。
清·袁枚《随园诗话》卷一:余作诗,雅不喜叠韵,和韵,及用古人韵。
清·梅曾亮《自序》:叠韵之巧,盛于苏黄;和韵之风,流于元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