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81年12月25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街18号。全院现有人员6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法官21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5.8%,其中硕士生10人,占总人数的16.13%。近年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紧扣“8337”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区重点工作和辖区铁路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法院简介
2012年7月,根据中央要求,呼铁两级法院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全部与铁路运输企业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理的直属机构,下辖呼和浩特、包头、通辽、海拉尔四个铁路运输法院和集宁法庭。两级法院的地域管辖由原呼和浩特铁路局管线扩大为内蒙古自治区全境铁路线,营业里程达8205公里,横跨自治区十二个盟市,管辖范围具有站点多、里程长、管辖地分散等特点。
机构设置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信息技术处共计14个部门。
法院领导
党组书记:陈鑫
所获荣誉
近年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先后获得“全区优秀法院”、“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区中级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全区法院两评查工作先进单位”等20余项荣誉称号,30余名干警受到上级机关表彰。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