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是2004年
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函【2004】150号)批准设立的省部共建的国家级留学人员
创业园。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是自治区打造“草原硅谷”的核心区,是首府“一体两翼”人才建设工程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首府正在建设的如意总部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发区实现“
二次创业”的重要引擎,是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产业化基地。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是2004年
国家人事部(国人部函【2004】150号)批准设立的,于2010年3月26日成功揭牌并启动运行,并于2010年12月22日,经国家
科技部(国科发火【2010】725号)正式批准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012年4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团委与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共建的“内蒙古青年创业人才示范基地”和“内蒙古青年就业
创业见习基地”成功揭牌。2012年4月25日,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组通字【2012】16号)正式批准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2013年9月13日,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正式批准认定为首批“自治区级人才改革试验园区”。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宏观管理和领导机构,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留学人员创业园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
出台的《中国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和《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鼓励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中国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发展暂行规定》(简称《优惠政策18条》),为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国家级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创业,实现研发创新、技术创新、材料创新、产品创新、营销创新、
品牌创新、实现产业化提供了政策上的保证。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
规范,建立了完善的孵化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科技企业孵化管理制度》、《孵化企业服务手册》、《孵化资金管理办法》、《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文件管理制度》等,有严格的财务监管审计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孵化基地位于呼和浩特党政、行政、科技、教育、金融中心区。为了整合原有优质资源,给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一流的服务,提供更加完善
配套的创业平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13.8亿元,用地面积164.64亩,建筑面积35.8万平方米。有公共会议室、公共洽谈室、科技信息咨询中心、专利检索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科技创业一门式服务中心等。预计2014年投入使用。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在规划建设的202平方公里沙尔沁工业新区中,已规划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10平方公里产业化基地,以实现孵化+加速+产业化示范的发展模式。
截止2013年12月,园区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服务支撑”三大招商引智举措,已引进张波、杜飞、朱敦尧、马骁、于怡然、廖汝棠、乌力吉等来自美、英、德、加拿大等国家的海归博士和各类优秀人才110余名,引进科技孵化及现代服务业企业80余家,引进和获得国家专利近70余项,国际发明专利1项,建立市级以上研发中心6个,完成财税收入5000余万元,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500余个。其中,源创科技的“短距离低功耗无线传感网创新人才团队”与天一环境的“介电电泳分离膜产业化创业人才团队”入选“草原英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陈永波博士、马骁博士、张波博士入选引进“草原英才”人选
项目。
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开发区正在按照那顺孟和书记提出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二次创业,再创辉煌”的十六字指导方针,全面开始打造呼市工业主战场,留创园围绕“引智创新、深化服务、成果转化”确定了“十二五”发展目标:打造一流平台,引进一流人才,孵化一流企业,整合一流品牌,通过“联盟孵化”战略合作,打造京蒙科技园,实现高科技人才聚集、高科技项目集群化发展,力争引进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300名,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
人才创办企业300家。
今后,作为首府的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推进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扎实做好首府高层次人才队伍的“一体两翼”建设,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为总体部署,营造优良的创业环境、实施优惠的扶持政策、提供优质的全程服务、培育优秀的企业和人才,力争将园区建设成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高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示范、高附加值产业集聚发展的“四高”
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