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飞舟,男,1968年生,山东
淄博桓台人,
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博士,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系主任。
人物经历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学士、硕士,
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
研究方向
出版图书
主要贡献
2021,周飞舟,《将心比心:论中国社会学的田野调查》,《
中国社会科学》第12期。
2021,周飞舟,《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迈向“家国一体”的国家与农民关系》,《
社会学研究》第6期;
2021,周飞舟、何奇峰,《行动伦理:论农业生产组织的社会基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6期;
2021,周飞舟,《一本与一体:中国社会理论的基础》,《社会》第4期;
2021,周飞舟,《分家和反馈模式》,《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第2期;
2019,周飞舟,《人伦与位育:潘光旦先生的社会学思想及其儒学基础》,《
社会学评论》第4期;
2019,周飞舟,《政府行为与中国社会发展———社会学的研究发现及范式演变》,《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
2019,周飞舟,《慈孝一体:论差序格局的“核心层”》,《
学海》第2期;
2018,周飞舟,《行动伦理与“关系社会”——社会学中国化的路径》,《社会学研究》第1期;
2018,周飞舟、吴柳财、左雯敏、李松涛,《从工业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到人口城镇化: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社会学考察》,《
社会发展研究》第1期;
2017,周飞舟,《从“志在富民”到“文化自觉”:费孝通先生晚年的思想转向》,《社会》第4期;
2016,
焦长权、周飞舟,《资本下乡与村庄的再造》,《
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2016,周飞舟,《论社会学研究的历史维度》,《
江海学刊》第1期;
2015,周飞舟、谭明智,《
当代中国的中央地方关系》,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5,周飞舟、王绍琛,《农民上楼与资本下乡:城镇化的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2015,周飞舟,《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从丧服制度看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原则》,《社会》第1期;
2014,周飞舟、李代,《服术中的“亲亲”与“父为子纲”》,见吴飞主编《神圣的家:在中西文明的比较视野下》,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3,孙秀林、周飞舟,《土地财政与分税制:一个实证解释》,《中国社会科学》第4期;
2013,周飞舟,《回归乡土与现实:乡镇企业研究路径的反思》,《社会》第3期;
2012,周飞舟,《为人后者为之子》,见吴飞主编《婚与丧:传统与现代的家庭礼仪》,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2,周飞舟,《财政资金的专项化及其问题:兼论项目治国》,《社会》第1期;
2012,周飞舟,《“经术”与“吏事”:中国古代的治理实践——<官箴书>研究提纲》,见应星、李猛主编《
社会理论:现代性与本土化》,北京:三联书店;
2011,应星、周飞舟、
渠敬东(主编),《
中国社会学文选》(上下册),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周飞舟,《大兴土木:土地开发与地方政府行为》,《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第3期;
2009,周飞舟,《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双重效应》,《
文化纵横》第6期;
2009,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2009,周飞舟,《锦标赛体制》,《
社会学研究》第3期;
2007,周飞舟,《生财有道:土地开发中的政府与农民》,《社会学研究》第1期;
2006,周飞舟,《从博弈分析走向“关系”分析:政府行为及中央——地方关系的社会学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编《
中国社会学年鉴》(2003-2006);
2006,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和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第3期;又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主编《中国社会学》,第四辑;又见《
新华文摘》,2006年第14期,《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
2006,周飞舟,《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2006,周飞舟,《
制度变迁和农村工业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周飞舟,《谁为农村教育买单? —“以县为主”和税费改革的影响》,《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