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青,男,汉族,广西临桂人,1968年12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犯罪学系犯罪学专业法学学士、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 华东政法学院犯罪学系学生
1991.07-1993.03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干部
1993.03-1994.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执法监察室科员
1994.12-1995.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1995.12-1996.09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案件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1996.09-2004.08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主任(副处级)
2004.08-201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主任
2010.01-2011.08 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副厅级)
2011.08-2011.09 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09-2012.06 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武警来宾市支队第一政委
2012.06-2013.11 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武警来宾市支队第一政委
2013.11-2014.06 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14.06-2016.01 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武警柳州市支队第一政委
2016.01-201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2018.01-2023.09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2023.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工作分工
主持厅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