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逢时(1714—1786),名毓位,字钦禄,号宜亭,别号寄轩、笃之,是泗水联桥东(胪岗四和村管辖)人。周逢时自幼精通“四书五经”,事亲至孝,文武双全,乾隆九年乡试得中甲子科举人,乾隆十年(1945)联捷,高中乙丑科武进士。逢时以双亲年迈为念,希望能乞旨回乡侍亲,假若他日朝廷有用到之际,愿意驰驱效劳。乾隆皇帝大为嘉赏逢时的忠孝两全,特降旨让其衣锦荣归。逢时归乡后,热心公益,族人尊称“进士爷”,有一定的声名威望。
周逢时是周氏17世,因其功绩和声望,在当地建有「进士第」,
周振基博士的祖父周璧臣及父亲周锦波就是在「进士第」出生的,周锦波年幼时随父亲移居香港。周振基博士是24世,其独子周博轩是25世。
泗水周氏宗族十八乡(今胪岗、峡山一带姓周的18个乡村)自明清以来,与其他各姓氏宗族一样,大行“丁酒”宴的风俗。富裕家庭把“丁酒”宴看作一件好事,攀比心强,爱面子,凡生了男孩的都十分注重办“丁酒”宴,认为花的是体面钱,并以办得盛大而引以为荣。然而,对于贫苦人家,为了不失面子,四处借钱,造成负债累累,成为一件难以承担的花费,但又无法摆脱这一风俗。有些穷苦人家为凑钱办“丁酒”宴而不得不忍痛卖掉长童。旧时潮汕乡村就有“生啊细,卖啊大”或“生阿弟,卖阿兄”的俗语了。
元宵佳节那夜,逢时准时往溪尾周村莲溪祖祠内赴“丁酒”宴。酒过三巡,逢时语重心长的发言:“今之喜酒,请各尽醉,不过止此一次了”,众人愕然,他又指卖儿者说:“他卖长者为幼办此‘丁酒’宴,我们吃了能心安理得吗?”众人开始如梦初醒,接着他又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卖子之举,也是迫于无奈。”他又历数“丁酒”宴这一恶俗的危害,句句入理,最后众族亲一致同意由“进士爷”主持宣布废除“丁酒”宴恶俗。又议定今后新婚者只在祖祠内挂一灯笼,父母丧事从简,特别废止以酒宴饷谢吊唁亲友的陋俗等。他的各项倡议得到绝大多数族亲的响应,特别是废除“丁酒”宴这一恶俗。所以水周氏宗族从此没有举办“丁酒”宴的习俗,后人每提及此事,总忘不了“进士爷”的功劳。
泗水周氏宗族正式宣布废除“丁酒”宴,敢于冲破传统局限和陋俗束缚,这在潮汕各姓宗族中是第一次,至今已有二百五十年之多了。改革开放后,由于时代在前进,思想在进步,生活在提高,周氏宗族也有极少数人和个别村复古元宵夜“丁酒”宴,但多随人意,丰俭由人,无人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