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农业农村局为周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和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统战、档案、宣传、爱卫、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治、计划生育、工青妇联、接待、外事、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实物登记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拟订全县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发展的财政、信贷等政策建议;负责项目申报、验收和效益评估;负责
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统计,指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拟定有关农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拟订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畜牧业、水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
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牵头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评估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牵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水产市场秩序,组织开展
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调处渔业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查处渔业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自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管理;提供农业审批标准;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实地查看等工作。
(四)农村经营管理科。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措施,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负责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农村
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宅基地改革;承担县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城乡统筹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接县委农办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并组织落实;拟定全县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各镇(街)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城乡项目的申报与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农村改革试点示范项目;负责农村专项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六)社会事业促进科。贯彻执行中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行动方案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制定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倡导农村健康文明新风尚。
(七)种植业管理科。拟定全县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农业保险政策宣传与落实;指导休闲农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承担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负责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农民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新品种保护和
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与遗传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工作;负责农情统计工作;承担以蔬菜为重点的“菜篮子”产品生产的有关工作;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八)果业发展促进科。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关于果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果业生产标准;承担全县果品商标的申报、审核、管理;负责贮藏加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果业项目、果业加工企业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九)畜牧兽医水产科。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工业、渔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情、水产动物防控措施和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动物卫生、渔业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畜牧业、渔业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畜禽品种、渔业资源、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兽医、兽药、水产饲料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医疗器械管理工作;负责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负责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卫生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和兽药事故仲裁;负责动物防疫、诊疗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及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审验与核发;负责种畜禽疫病预防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秸秆养畜项目实施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担畜禽定点屠宰环节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增殖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辖区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负责水产养殖的科技推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农业机械化科。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对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安全监管;组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指导机械化农业生产、农机化作业质量监督;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负责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牵头指导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科。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建设,提出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需求建议;承担耕地保护、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人事劳资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出国政审、
公益性岗位开发等;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信息录入工作;指导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人事及劳动工资年报工作;负责
人事档案管理、工资调整、技术职务评聘、工人等级考核等工作;负责退休、遗属补助、护理费和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及
基层农技人员工龄补发放;制定技术人才招聘计划,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十三)产业脱贫科。宣传贯彻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抓好全县产业脱贫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分解细化各类产业脱贫工作任务;组织督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农业系统联户结对帮扶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信息中心(目标考评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县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的管理;负责主要农产品及
农业投入品价格监测;负责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民生提升工程等工作;负责推动全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口项目的申报和验收;负责做好农业项目绩效评审准入相关工作。
(十五)纪检监察室。协助局党委抓好
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纠风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各科室及基层各单位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职工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负责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案件的查处;负责重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农村能源、治污减霾等工作,组织实施对口项目的申报和验收;承办局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王刚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荣誉奖项
2021年,荣获“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