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楠(1907-1980),又名洪飚,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第五区平岚乡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初期,周楠任中共广州市委委员、常委兼职工委员会书记,负责广州职工运动。广州沦陷后,改任中共粤中特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39年3月,调往广东南路地区,任中共高(州)雷(州)工委书记。1940年2月,改任中共南路特委书记。1944年夏,前往重庆,接受中共中央南方局关于建立独立自主的抗日武装队伍的指示。同年7月,返抵广东南路后,随即着手扩大部队,组建独立的人民抗日武装队伍,推动爱国将领张炎举行抗日武装起义,扩大共产党的影响。1945年1月,
广东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成立,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46年6月,周楠被派往越南,任中共广东区委驻越南劳动党中央联络员。1949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滇黔边纵队,任政治委员。7月,桂滇边工委与云南省工委合并成立滇桂黔边区党委,任副书记。50年代后,周楠历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组织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委员、广东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兼中共党组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广东省委政法部副部长。1958年,在错误开展广东反“地方主义”运动中遭到批判、处理,先后降职为韶关专署副专员、省交通厅副厅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文化大革命”后,中共广东省委为其彻底平反,恢复政治名誉。1979年,当选为第四届省政协副主席。1980年5月22日,在广州逝世。
周楠,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滇黔纵队政治委员。1907年12月10日生于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早年旅居朝鲜,1927年到香港做工。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香港永耀电池厂支部书记、中共香港市委组织干事,参与组建香港抗日救国会,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5年5月赴上海出席全国各界抗日救国会成立大会,被选为候补委员。同年10月,经厦门到广州,从事工人运动。1938年任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兼职工委员会书记。广州沦陷后,改任中共粤中特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1942年2月,任中共南路特委书记,雷州半岛沦陷后,积极加强党对武装斗争的领导,发动遂溪、廉江人民抗日武装起义,组建南路人民抗日游击队,开展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1945年1月中旬,在南路人民抗日游击队的基础上建立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率部于遂(溪)廉(江)边和雷州半岛各县敌后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游击根据地,多次打退日、伪、顽军对根据地的进攻,牵制了侵占雷州半岛的数千日伪军,成为南路抗日武装斗争的支柱。
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国共两党协议,
东江纵队北撤山东解放区,广东国民党当局加紧准备内战,集中优势兵力,围攻中共领导的游击根据地和武装人员。周楠根据中共广东区委的指示,组织指挥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主力第1团700多人转移到广西,其余各团化整为零,进行分散隐蔽斗争,保存力量,待机发展。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以后,又组织领导分散的武装人员重新集结,组成中队、大队恢复武装斗争。
1947年5月,任中共粤桂边区工委书记,下辖高雷、钦廉、桂南、右江四个地委,领导人民武装二千多人,以勾漏山、十万大山为基地,开展游击战。7月,率原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第1团开赴广西靖(西)镇(边)地区,与那里的人民武装相结合,广泛开展游击战争。11月,为加强对该地区武装斗争的统一领导,成立中共桂滇边工委,任工委书记,与庄田(负责军事指挥)一起,率部多次出击边区各县敌保安队和警察所,共歼敌700余人,解放7个乡镇,建立和扩大游击根据地,人民武装由一千多人发展到二千多人。1948年宣布成立桂滇边部队,任政治委员(
庄田为司令员),下辖两个支队和左江游击队,沟通了桂西南、滇东南和黔西南游击区的联系,为建立桂滇黔边根据地创造条件。1949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滇黔边纵队,任政治委员,与司令员庄田一起,组织指挥纵队向滇东南和滇东地区进军,先后解放15座县城,开辟桂滇黔边大片解放区。7月,成立中共桂滇黔边区委员会,任副书记(
林李明为书记)。不久,调回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委员、组织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委员、广东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广东省人民政府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工作部副部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韶关专署副专员、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广东省第四届政协副主席等职。1980年5月22日在广州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