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自然哲学与道德涵义》为牟宗三在北大哲学系三年级时(1932年)完成的作品,书名原为《从周易方面研究中国之玄学及道德哲学》,在台湾重新出版时改为今名。
该书并非为专门解析周易本文而作,其最大目的在于“确指中国思想之哲学的系统,并为此哲学的系统给一形式系统焉”;而又主要就胡煦和焦循二人的易学著作来阐发其各自的“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牟宗三写作此书时尚未接触宋明儒学及康德哲学,而是“在数理逻辑以及罗素、怀悌海、维特根斯什坦的思想背景下进行”,故与其后来的著作思想相较显得十分不同;而牟氏亦对于年轻时的这部作品有所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