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恒祺(1824—1894),字子维、福陔,号福皆,湖北省黄陂县人,咸丰二年(1852)
进士。
咸丰二年至六年庶吉士,咸丰六年至同治一年任翰林院编修,其间曾分别出任顺天乡试同考官、广东乡试副考官、实录馆协修官,同治一年至二年任山西道监察御史,同治二年至七年掌京畿道监察御史,同治七年至八年任工科给事中,同治八年至光绪一年任山东督粮道,其中同治十二年至十三年兼署山东盐运使、同治十二年兼署山东按察使,光绪一年至三年任广东按察使,光绪三年至四年任福建布政使、署福建巡抚,光绪四年至五年任直隶布政使,光绪五年至七年任
山东巡抚,光绪七年至八年任漕运总督。著述作品有《文宗显皇帝实录》等。
周恒祺幼年时,因未起身恭迎乘轿出巡的县太爷,被
衙役打了两记耳光,感受到“治人”和“治于人”的不平等,故而发愤攻读四书五经博取功名,提升自已的社会地位。
果然,在道光丙午科乡试中中举。继而在咸丰壬子恩科中进士及第。咸丰六年充国史馆协修。光绪四年官至直隶布政使。其时,直隶总督
李鸿章内任大学士兼军机大臣,李将许多政务委其署理,他案无留牍,处置裕如;拒亲谋事、廉能卓著。
光绪五年,升任山东巡抚,兼提督军务总兵官,加兵部侍郎、都察院副都察御史衔。光绪六年,为拒帝俄入侵,清庭特派周为烟台、青岛、威海卫一带海防督办,周因不谙兵法,恐误国事,故连章奏请恳辞。
光绪八年,任漕运总督。旋即辞官获准。离任前,督署总管财务的道员以三十万银两馈赠。周拒收,嘱存入库中备作他用。他说:“作官多年,宦囊已够生活。财产愈多愈助长子孙骄堕,有害无益。”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7年),纪念南宋理学家
程颢、
程颐而建的双凤亭因被大风吹塌,而再次重建。时值周恒祺中举的第二年,他应官绅所请,欣然命笔为重建双凤亭书写碑文。墨宝遗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