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廷元
清末民国官员
周廷元(1885—1956),字定轩,又字定宣,湖北人。民国6年至9年(1917至1920)任静宁县知事,勤恳务实,深得人心。
在静数年,先在县城办起了第一所女子小学,后动员社会各阶层,集股开办罐子峡煤矿,并提倡纺织,解决日常所需。同时,开展植树造林,以改变“三料”俱缺的状况。
民国9年 (1920) 12月16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大地震,廷元“于翌晨出粮于县仓,食无食之灾民,购衣于当商,衣无衣之灾民,取帐篷旗寝于县库,搭盖草屋居无居之灾民”。并电请兰州河北医院,派遣医生赴静救灾,医疗内伤骨折之灾民。故人心稍安。由于地震,县中各河,悉被塌山填塞,水不通流,居民惴惴,将见震灾之后继以水灾。廷元急捐俸募捐,以工代娠,召集灾民,疏通河道,导水疏流,不使溢决。工未竣,全国救灾会代表来甘勘灾至静宁,见疏河工账深为嘉许。民国10年 (1921) 3月16日《字林西报》报道;“那里的县长是一个精力旺盛,十分能于的人,对人民是一种真正的福份。人们对这位官吏充满赞美”,“当地震过后,他出来叫人们立即去抢救那些埋在瓦砾堆中的活人,次日人民需要遮蔽物时,他把衙门中70多个帐篷全部拿出来.而他自己则几乎是露天睡在地上。他从备荒粮仓里发给没有衣物的人一个月的粮食。他从当铺里拿衣服给无衣的人,还命令并发资埋葬死者和动物的尸体,以防止发生疾病”.震后,廷元升调去办理全省地震疏河工赈事宜。
参考资料
周廷元静宁任职期间.陇南生活网.2012-03-22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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