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口市政府部门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县、市)区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依据国家及省修订的投资核准目录,及时修订市级投资核准目录,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按规定需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国家明令禁止核准权下放的外,区分不同情况由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扩权县(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市政府补助县(市、区)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安排。
部门领导
主任: 任哲
党组书记: 张学成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长安
党组成员、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樊建洲
党组成员、副主任:罗胜
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兆群
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全良
党组成员、副主任:齐宏
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广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姚卫田
单位职能
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县、市)区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依据国家及省修订的投资核准目录,及时修订市级投资核准目录,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按规定需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国家明令禁止核准权下放的外,区分不同情况由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扩权县(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市政府补助县(市、区)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安排。2、将工业行业管理和工业经济运行有关职责划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市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稀土行业发展。3、将能源管理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包括: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4、将金融服务有关职责划给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5、修订《周口市定价目录》,进一步减少或下放市级政府定价权。6、减少收费管理审批事项。进一步下放或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权限;对不宜全市统一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标准原则上由县(市、区)级制定;放开形成充分竞争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市场形成价格。7、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重点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服务业发展;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三)划入的职责1、将市物价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将市能源办公室的能源开发、节能管理与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增加的职责1、增加口岸工作办公室的职责。2、增加煤炭工业管理有关煤炭规划建设职责。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市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省政府投资、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配合国家、省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省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参与制定与全市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二)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市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组织对市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
(十四)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
(十五)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服务业发展科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市重点项目规划、论证和上报工作;争取国家、省投资资金,引进外资,集中财政和社会资金,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承担全市政府性出资项目稽察的责任;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对市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重点项目和我市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内设项目管理科、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
国民经济综合科
国民经济综合科监测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及省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申报利用内资引进设备的免税工作;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省及市级物资储备的建议。组织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工作动态
由市纪委、市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的大型政务专题节目开播,市发改委作为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职能部门,第一个通过电视直播接受公开问政,现场回答市民代表的提问和质询。市政协副主席、委主任程新华作为主述,委党组书记任哲及部分委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问政,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市民和企业代表现场提出了询问。
问政涉及发改委的职能、“转创”活动的成果、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招投标、民生价格的监管和农村公路等多个问题,更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出租车和天然气调价等问题,我委本着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共商发展改革大计、确保群众切身利益的愿望,诚恳接受质询,坦诚回答问题,耐心沟通解释,使整个电视问政活动始终有序进行,当主持人要求对本次问政给予评价时,现场各界代表全都举起“笑脸”牌,表示满意。现场问政结束后,市发改委不仅对涉及川汇区听众反映的价格认证等具体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了解,责成相关科室及川汇区发改委等单位给予了回复,而且对问政涉及的问题,一一进行梳理归纳,专题研究,按职能作了计划分工,由分管副职具体负责进行整改。
电视问政是我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中一项重要活动,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研究业务、宣传职能、促进工作和改进作风的一次重要契机,成立了专门班子,制定了工作方案,先后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进行了深入研讨,预备了近60个专项问题,并要求通过电视问政,真正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评判标准,不怕“自曝家丑”,敢于“自我加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用心履职尽责,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第一党支部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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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部门领导
单位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