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兰仙,女,汉族,湖北省天门市人,天门民歌传承人。
人物经历
周兰仙自幼学唱天门民歌,1956年被选拔到县文化馆民歌培训班学习,师从民间艺人胡明发,学习传统民歌,传承谱系清晰,周兰仙掌握近百首天门民歌,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就作为演唱天门民歌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向省内外演唱传承天门民歌。她声音圆润、吐字清晰,被称作“演唱天门民歌的常青树”。2010年12月被认定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后,更是在自身演唱不辍的同时,坚持开办民歌传唱班,定期开展收徒传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获得荣誉
2017年12月2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18年5月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