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湛辉
原东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吴湛辉,男,汉族,1967年出生于广东省东莞市,毕业于暨南大学。1986年参加工作后曾任东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处级)。2012年2月21日,调任中共东莞市委副秘书长。2012年10月8日,广东省纪委披露,吴湛辉贪腐被双开移送司法。
生平
1986年至2002年,先后在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外贸局、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先后任办事员、科员、东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处级)。
2002年2月至2003年2月,任东莞市石排镇镇长(副处级)。
2003年2月至2003年11月,任东莞市环保局党组负责人、副局长(副处级),主持全面工作。
2003年11月至2007年2月,任东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期间: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7年2月至2007年3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正处级)。
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正处级)。
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22日,任虎门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12年2月21日,中共东莞市委决定,吴湛辉不再担任虎门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职务,调任中共东莞市委副秘书长。
2012年10月8日,中共广东省纪委披露,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中共广东省纪委对中共东莞市委委员、原副秘书长吴湛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吴湛辉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红包”礼金及贵重物品一批。
中共广东省纪委称,吴湛辉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湛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审判
2013年10月11日上午,广东省东莞市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涉嫌贪腐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广州中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审理。指控显示,吴湛辉涉嫌受贿人民币4970万元,另有高达港币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约1.7亿元的涉案数额,或创下广东职务犯罪案新高。
上午10时许,吴湛辉身着看守所的蓝色马甲,被带入法庭。
听完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后,吴湛辉表示对起诉书没有意见,但对其中一笔受贿2820万元的受贿指控,其表示钱非他经手,具体数额记不清楚,希望法庭核实。
另外,吴湛辉表示,案发后他已要求家属全额退赃。
检方表示,吴湛辉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处罚。同时,吴湛辉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构成重大立功,可减轻处罚。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支持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内容。吴湛辉收受他人贿赂4970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吴湛辉有9200万港币、3000万人民币来源不明,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广州中院对吴湛辉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湛辉的全部非法所得被依法收缴,上缴国库,另外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
宣判后,吴湛辉当庭未表示上诉。
一审宣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认定,吴湛辉收受他人贿赂4970万元,构成受贿罪,另有9200万元港币、3000万元人民币来源不明,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法所得上缴国库,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
法院认为,吴湛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另其个人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豪宅
据起诉书指控,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吴湛辉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利用其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收受赖洪中贿送的人民币4970万元。
2006年4月,吴湛辉通过地下钱庄转账1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罗便臣道的一套豪宅和车位。2011年6月,吴湛辉再次通过地下钱庄转账7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黄麻角道富豪海湾的豪宅和两个停车场。
综上,吴湛辉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高达港币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差额特别巨大,其不能说明来源。
记不清钱从哪里来
笔者现场看到,吴湛辉精神状态尚可,明显瘦了很多,他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无异议。
庭审中较为注目的是,吴湛辉一案中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特别巨大,此案曾经退回补充侦查一次,还曾延长审查起诉一次。为此,庭审中,公诉人和审判长都反复追问了吴湛辉巨额财产的来源问题。
当庭,吴湛辉称记不清这些钱从哪里来的,但是承认自己和妻子没有理财或经商。在长久的沉默后,还承认过亿元钱财,均为不合法收入。
庭审的最后,吴湛辉说:自己由于党性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自己有一个小女儿2012年出生,当时自己被抓,至今还没有与小女儿见面。希望法庭对自己从轻处罚。
指控
吴湛辉涉嫌受贿人民币4970万元,全部事发于其任职东莞市环保局期间。
指控显示,2012年3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吴湛辉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利用其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另案起诉)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收受赖洪中贿送的人民币4970万元。
2003年11月,在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以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东莞市环保局工会签订了承包协议,承包该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私下许诺会将经营所得利润的一半作为好处费分给被告人。
自2005年3月至2007年,赖洪中按约共向吴湛辉支付了2150万元好处费,并根据吴的指示,将上述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至吴湛辉之兄吴湛林实际控制的东莞市莞晟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保管。
2006年12月,在时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再次以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包经营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承包期限由2008年10月1日延至2014年12月31日。之后,赖洪中按约每月支付人民币50到60万元不等给吴湛辉。自2008年至2012年3月,共支付人民币2820万元。
指控显示,2006年4月,吴湛辉通过地下钱庄转账1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罗便臣道9号荟萃苑10楼B座及其4楼2号车位。2011年6月,吴湛辉再次通过他人的地下钱庄转账7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黄麻角道88号富豪海湾B25栋屋及其两个停车场。2007年上半年,吴湛辉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给赖洪中用于资金周转,后来收回。
回眸
从政履历丰富仕途曾被看好
1986年,19岁的吴湛辉参加工作,至2002年期间,已先后在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外贸局、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过,任办事员、科员、东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2年2月,吴湛辉被调任东莞市石排镇任镇长,一年后调任东莞市环保局,任党组负责人、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2003年11月,吴湛辉“转正”,就任东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成长为一名正处级干部。
4年后,他又回到了曾工作过的东莞市政府,任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2008年秋,转至天下第一重镇虎门任镇委书记。
2011年秋,广东省委组织部公示12名拟提任东莞市领导职务人选差额考察对象情况,吴湛辉和时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的欧林高一同位列其中。次年2月,吴湛辉卸任虎门镇委书记,调任市委副秘书长。这年,他45岁。
行将提拔时被举报查出裸官
2012年10月8日,是国庆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吴湛辉涉嫌严重违纪已被立案检查,此时,距吴湛辉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不足8个月。
而一位曾在吴湛辉手下工作的东莞知情人士则对记者表示,吴湛辉比较有才能,当时拟被提任东莞副市长,已通过了提拔名单,差不多要安排位置了,结果一查他是裸官,“就出事了”。
涉嫌受贿与任虎门书记无关
吴湛辉履历中,颇受外界关注的是其担任的虎门镇委书记一职。2008年9月4日下午,东莞市委组织部在虎门召开人事任免大会,宣布吴湛辉任虎门镇委委员、镇委书记,并提名镇人大主席。
初到虎门,吴湛辉对虎门的产业经济、城市规划及其他方面做了大量调研。次年3月,他提出把两度荣膺全国千强镇第一名的虎门,打造成“滨海国际商城”。2011年8月,投资总额高达530亿元的十项重点工程拉开序幕,被舆论认为是虎门造城的开始。然而,就在“造城”大幕拉开不久,吴湛辉便被调离虎门。
根据指控,吴湛辉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全部案发于其任东莞环保局局长期间,与其任虎门镇委书记无关。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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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