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丹红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
吴丹红,男,1978年1月生,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网名“吴法天”。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人物经历
1999年获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出站。
2007年起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为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专职研究人员,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并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社会任职
2000年-2002年:“南湖法学论坛”副主席,《青年法学》责任编辑
2002年-2003年:《法学家茶座》助理编辑;《证据学论坛》学术秘书;
2004年-2006年:《证据学论坛》学术秘书;中国证据法网站长;
2005年-2006年:北京大学“南燕学术沙龙”顾问;
2006年4月起: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2006年5月起:受聘担任深圳南山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理论导师;
2007年2月起,燕山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兼)。
2007年7月起,中国证据科学网站长。
2008年起,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研究所研究员,郑州大学边沁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讲课程
在中国政法大学为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主讲过的课程有《证据科学》、《证据法学》、《台湾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兴趣在司法制度、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
人物活动
社会活动
1996年-1997年,中南政法学院学生会宣传部长;
1997年暑假在义乌市城东法庭(民事、经济庭)实践,任代理书记员;
1998年暑假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刑庭(全国优秀审判庭)实践,任代理书记员;
1998年寒假参加中南政法学院大学生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1999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实践,协助管理学生工作;
2000年-200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宣传部长;
2003年-2007年,中国法律援助网特邀律师;
.2005年-2006年,北大法硕辩论赛和北大清华模拟法庭比赛评委;
2005年-2006年,北大深圳研究生院辩论队领队;
2005年7月起,北京奥东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05年8月-2007年6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班主任。
2005—2007年,《方圆法治》、《检察日报》、“新民网”等多家媒体专栏作者或特约评论员。
2008年10月起,北京隆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与公益案件的法律援助。
2010年4月起,在北京市蒲泽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
2010年5月29日,清华大学第六届辩论文化节决赛评委。
2020年4月2日,国际知名期刊《外交学人》刊发了吴丹红等100名中国学者联名《致美国社会各界的公开信》,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呼吁全球团结合作,并回应了欧美舆论中甩锅中国的论调。
媒体专访
《吴丹红:与其诅咒周围的黑暗,不点亮心中的明灯》,人大新闻网2004年11月29日;
2010年8月15日《法治周末》专访:“吴丹红讲述举报禹晋永细节”
2010年9月5日《方圆》专访“吴丹红:学术打假是我的业余爱好”。
主要成就
先后在《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约五十余篇,其中核心期刊有三十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发表法学短评、随笔二百余篇。专著有《特免权制度研究》、《法律的侧面》,合著、参编有《法律与权利》、《证人制度研究》、《刑事司法大趋势》、《简明证据法学》、《证据法学研究》、《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国刑事名案程序与证据问题》、《证据法学》等多部;合译、独译有《英国刑事诉讼程序》、《娃娃屋谋杀案》等。
承担项目
2010年6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研究》。
2008年9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证据立法问题研究》(08JC820046)。
学术著作
《证人制度研究》(合著,第一作者),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6月版
《刑事司法大趋势》(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月版
《证据法学研究》(合著,研究生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版;
《简明证据法学》(合著,本科生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版。
《英国刑事司法程序》(合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
《娃娃屋谋杀案》,独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7年11月版。
《特免权制度研究》,(专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版;
《比较检察制度研究》(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6月版
《中国刑事名案程序与证据问题研究》,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法律的侧面》,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证据法学》,(“十一五”规划教材,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09年9月版。
《证据法学》,(参编,孙维萍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释义和适用》,参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版。
《让证据说话》,独译,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版。
《用证据说话》,独著,辽宁教育出版社2014年4月版。
学术论文
《举证时限的理论思考与立法构想》,载《南京师大学报》(CSSCI索引)2001年第3期;
《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论诱惑侦查》,载《法商研究》(CSSCI索引)2001年第4期;
《共犯口供证明力浅论》,载《人民检察》2001年第8期;
《透视证人拒证权的价值理念》,载《律师世界》2001年第9期;
《论共犯口供的证明力》,载《中国刑事法杂志》(CSSCI索引)2001年第5期;
《刑事诉讼证人拒证原因探析》,载《证据学论坛》第三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版;
《品格证据规则研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
《证人资格问题重述》,载《中国刑事法杂志》(CSSCI索引)2002年第5期;
《儿童作证问题之研讨》,载《政法论丛》2003年第1期;
《论英美法上的意见证据》,载《律师世界》2003年第3期;
《证人权利保障论纲》,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第1期;
《证人保护制度探析》,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CSSCI索引)2003年第3期;
《“陷阱取证”的法律思考》,载《证据学论坛》第六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律师文摘》2004年第1期全文转载;
《我国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探析》,载《中国司法鉴定》2003年第2期,0.9万字;
《证人作证的实现方式》,《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第1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刑讯逼供案的举证责任》,载《法律适用》2003年第7期;
《英美恢复性司法述评》,载《中国监狱法学刊》2003年第6期;
《刑事普通程序简易审中的证据问题》,载《证据学论坛》第七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证人制度的实证分析》,载《证据学论坛》第七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传闻证据规则研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实现正义的另一种进程》载《诉讼法论丛》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证人补偿制度研究》,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CSSCI索引)2004年第3期;
《证人制度的经济学分析》,载《证据学论坛》第八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欧美恢复性司法典型案例评价》,载《判解研究》2004年第2期;
《证人制度改革纵横谈》,载《证据学论坛》第九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
《欧盟检察发展趋势与中国检察制度改革》,载《人民检察》2005年第2期;
《特免权的中国命运》,载《证据学论坛》第十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
《法治视野下的卧底侦查》,载《法治论丛》2005年的4期;
《角色、情境与社会容忍——法社会学视野下的刑讯逼供》,载《中外法学》(CSSCI索引)2006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6年第9期全文转载;
《面对中国的证据法学》,载《政法论坛》(CSSCI索引)2006年第2期;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保密义务》,载《刑事法评论》(核心)第18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司法场景中的证人作证》,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6年第11期全文转载;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证研究——以法院处理刑讯逼供为例》,载《现代法学》(CSSCI索引)2006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7年第1期全文转载;
《证据法学研究的迷思——在西方样本与中国现实之间》,载《政法论坛》(CSSCI索引)2006年第6期;
《证据法的批判与建构》,载《环球法律评论》(CSSCI索引)2006年第6期;
《中国式陪审的省察》,载《法商研究》(CSSCI索引)2007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7年第9期全文转载;
《传闻法则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载《台湾本土法学杂志》第94期(2007年5月);
《举报人法律保护的实证研究》,载《法治论坛》2007年第3期;
《证据法学的启蒙》,载《证据科学》2007年(第15卷)第1、2期;
《力量博弈下的刑讯逼供》,载《华中法律评论》第三卷(2008年12月版);
《民事诉讼中的测谎》,载《中外法学》2008年第6期;
《交叉询问制度的中国问题》,载《证据学论坛》第14卷,2008年12月版;
《传统诉讼文化新解》,载《西部法律评论》2009年第1期;
《证据法上的理论迷局》,载《证据科学》2009年第2期。
《中国证据立法的理想与现实》,载《诉讼法学研究》第15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9月版;
《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明》,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0年第7期全文转载;
《理念嬗变下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载《理论视野》2010年第8期;
《刑诉法修正呼唤理性探讨》,载《人民日报》2011年9月1日;
《新刑诉法“73条”“83条”是进步》,载《人民日报》2012年3月15日。
出版图书
所获荣誉
2002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评选“十大科研之星”,吴丹红成为其中之一。
全国“君合人才”奖,2003年;
中国人民大学“波司登奖”一等,2003年;
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2004年;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奖二等,2005年;
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2006年。
中国法学会首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7年。
《中外法学》优秀论文奖(2000年—2007年)。
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和科研优秀成果奖(司法部),2009年。
人物争议
站台风波
新浪微博上网名为:吴法天。曾给泛亚站台,并表达了“我的稀土我做主”的观点。
钼铜矿项目观点
2012年7月,微博上最热的事件,要数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微博名吴法天)与川籍女记者周燕“约架”。周燕与吴法天在微博上争辩什邡钼铜项目,后演变为人身攻击与互相辱骂,最后相约北京朝阳公园见,上演了全武行,双双被警察带走。
劳荣枝案
2019年12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接受了劳荣枝二哥的委托,决定作为劳荣枝的辩护人代理该案。
2023年4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称,吴丹红律师在担任劳荣枝辩护人期间,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表多篇文章及评论,涉嫌存在违规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发表诋毁办案机关不当言论等违规行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决定对吴丹红律师立案调查。4月25日,吴丹红律师证实了该网传文件的真实性。就上述文件提到的“违规炒作案件”,吴丹红表示,在代理劳荣枝案期间,自己没有就案件发表过观点,自己没有任何炒作案件的主观意图。
2023年4月,北京市律师协会决定对吴丹红律师立案调查。
2023年7月5日,劳荣枝辩护律师吴丹红表示,此前打电话威胁要杀死他全家的男子,已被警方行拘五日,当日他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寄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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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社会任职
参考资料